回族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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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2-09 15:56 回族是以中亚细亚各民族为主要族源,并以移民迁徙方式和商业交流活动在中国境内逐渐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保持伊斯兰文化传统的民族共同体。回族族体的最早来源可追溯到公元7世纪(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留居的穆斯林“蕃客”后裔;回族主要来源是公元13世纪蒙古人西征以及元朝时期以各种身份从波斯、中亚细亚和阿拉伯等地大批签发或自愿东来的各族穆斯林(他们首先成为元朝社会地位较高的色目人之主要组成部分,人数达到数十万);回回民族在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分别吸收了所在地区的汉、维吾尔、蒙古等民族的部分成员。
明清两代,是回族遭遇磨难与形成主要聚居区的特殊时期。明朝及清代前期,官方大致以“回回教”统称今回、维吾尔、东乡、撒拉等民族。明初官方曾禁胡语、胡姓、胡服、胡饰,不许本类自相嫁娶等。在西北地区,继元代安西王阿南达(一写阿难答)“所部十五万众”皈信伊斯兰教融入回族后,明代不断有从西域迁徙而来的“归附回回”被安置在陕甘、新疆各地,拓荒种地,至明末清初,“宁夏至平凉千余里,尽系回庄”(乾隆四十五年陕西巡抚毕沅奏折)。此时宁夏境内回族所居连片地区已有“平罗三十八堡、金灵五百余寨”。在云南、华北各地、运河两岸,也正式形成许多回回聚居区。同时, 随着汉语化的过程,回族失去了其先民所使用的阿拉伯语、波斯语及突厥语,回族传统文化特别是宗教文化的传承一度出现了危机。于是,回族宗教界人士以陕西胡登洲为代表起而创办经堂教育,以王岱舆等为代表兴起汉文伊斯兰教著作的编译运动,力图拯救。从而使回族的文化教育在明末清初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随之由于清朝在法律、民族宗教政策方面对回族的严格限制与歧视、迫害,遏制了回族的发展。鸦片战争以来,随着西方资本主义殖民侵略的加剧和国内封建主义的严重压迫,清朝政府先后在回族内外挑起多起宗教纠纷与回汉仇杀事件,从而激起苏四十三起义、田五起义、云南回民起义、贵州回民起义、陕西回民起义、宁灵回民起义、河州回民起义、西宁回民起义、河湟回民起义等。 20世纪初,在各族人民共同的历史遭遇与共同的斗争中,回族人民在对民族与国家的关系日益明确;对中华民族的相互依存关系有了新认识;对民族与宗教的关系、民族发展与教育普及的关系以及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关系进行了反思,从而引发了一场回族新文化运动,一直持续到40年代末。回族改革人士和知识分子还提出各民族化除畛域,“各信各教,各享自由”,主张民族团结的观点,并倡导回族内部进行宗教改良,发展民族教育,这些思想为后来回族各界投入抗日爱国斗争做了思想理论准备。在近现代回族新文化运动中,回族教育历经艰辛,获得空前发展。 从唐代回回先民到新中国成立前,回族经济一直处在封建经济发展阶段。回族分布的广泛性,决定了回族社会经济生活的多样性,回族社会经济类型,既有农业经济,又有商业经济,还有畜牧业经济。商业经济在历史上是回族社会的最具特色的传统经济。元代以后,回族经济的主要形态是农业经济,而以农业为主又兼营畜牧业、家庭手工业与商业,在历史上一直是回族家庭经济的重要特色。由于回族是以外来人口为主体,以迁徙方式在中国大地上分散居住而形成的民族,初始时期占有土地多为当时的荒漠旷土,回族农民往往能以勤苦耐劳的精神把这种土地开发为沃土,进行农业耕作。各地回族农民还为弥补农业收入的不足,利用耕余、农闲时间兼营畜牧业或屠宰、制革、榨油、运输等家庭副业,这是回族农业经济的突出特点。 回族人民在历史上善于学习、勇于开拓、爱国爱教,在许多领域内出现过不少杰出代表人物,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回族有“学习,始自摇篮,止于坟墓”的精神。唐代大食国人李彦升就是一个以外来蕃客“屡称宾贡”归于中华“文明之化”的典型。宋元明清时期,回族学习中华传统文化,涌现出学者赡思、诗画家高克恭、现实主义诗人萨都剌、散曲家马九皋、诗人乃贤和丁鹤年、政治家赛典赤、清官海瑞、反封建礼教思想家李贽、学者马自成、军事政治家马文升、诗人马世俊、文学家丁澎、学者蒋湘南、画家改琦等许多汉文造诣颇深的学者和政治人物,他们在文学、史学、音乐、美术、易学、宫殿城郭建筑等“华学”领域中做出了杰出贡献。 回族是古代东西亚文明的中介民族之一。他们通过各种形式将西方的科技文明引入中国,又将中国的丝绸、瓷器等物品及工艺、造船和航海等技术与中国铜钱、纸币等传播到西亚、中亚、东南亚及北非等地,促进了世界文明的发展。明代回族航海家郑和七下西洋,历经28年,抵30余国,开辟了中国通向亚非各国的新航路。 回族为推动中华古代文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唐代以回回先民为主的西域人曾使长安兴起“胡化”之风;宋代西域回回马依泽,元代天文学家扎马鲁丁,明代麦加人马德鲁丁、马沙亦黑、马哈麻父子等,将阿拉伯的天文、历法等传入中国。元明两代置有专门主管回回天文、药物、匠作的机构,收藏和翻译了不少回回科技类书籍,反映出中央政府对回回文化的需要。宋元明三代的《应天历》、《万年历》、《回回历》等,将回族及其先民引进的天文历算知识融进了中国通行的历法中,与中国原有的天文历算知识互参互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清初西洋历法被最高统治者采用为止。在数学方面,元代前夕蒙哥汗曾命旭烈兀在平定木剌夷后送波斯学者纳速拉丁·杜西来华在他的宫廷里修订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在医学方面,从唐代中阿交通开始,以香药为特征的古代回回医学便不断传入中国。唐代“土生波斯”李珣所著《海药本草》将海药学介绍给中国;宋代中国药方已经有了以回回香药命名的医方;元代中国医学吸收了回回医学,从而获得了很大发展。1263年忽必烈命爱薛掌管西域星历、医药二司,回回医药便在宫廷中受到重视。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包括回族在内的各民族的服饰、音乐、舞蹈、杂技等“异域”的科学技术成果都有吸收,从而大大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容。元代已有“回回乐队”供职于元朝宫廷,“伉里”、“马黑某当当”、“清泉当当”是经常演奏的回回乐曲。回回乐器火不思、箜篌等,有的后来成为中国民族乐器。 回族是一个具有悠久爱国主义传统的民族,“爱国属于伊玛尼(信仰)”的观念根深蒂固。回族人民每当在中华民族危难之时,总是挺身而出,积极投入保家卫国、保卫边疆的反侵略斗争中。1841年,由4200名陕甘绿营兵组成的固原营、宁夏营、西宁营奉命开赴浙江沿海抗英,参加了慈溪、乍浦、松江等战役;1855年8月,甘肃籍回族矿工徐天尧、安玉贤等率领回汉族矿工五六百人,火烧沙俄设在新疆塔城的贸易圈,迫使侵略者逃出塔城,揭开了新疆各族人民反抗沙俄侵略斗争的第一幕;1900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时,总兵马福禄率领的西北回族、东乡族组成的部队,在天津廊坊地区重遏敌军;在辛亥革命中,马骥云、沙金海以及汉口清真自治公益会、上海清真商团等回族人士或团体和广大回族官兵与群众,也在各地踊跃参加护国、护法运动,为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做出了贡献。 抗日战争时期,回回民族的爱国主义热情空前高涨。在抗战前沿,“北平回民抗敌守土后援会”在“七七事变”的战火中成立,拉开了回族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序幕。日寇的铁蹄践踏到哪里,哪里就有回族抗日社团、抗日武装建立。1938年,中国回教抗日救国协会在汉口成立,并在全国各地回族中相继成立了地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抗日宣传救亡活动。以哈德成、达浦生、王静斋、马松亭“抗战四大阿林”为代表的各地回族宗教界人士,或拒绝日寇威逼利诱,或赴中东、南洋穆斯林国家进行抗日外交宣传,或率领穆斯林进行抗战祈祷,或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支持抗日战争。在抗日战争中,在国共两党的抗日武装里涌现出了许多回族抗日民族英雄,他们中,有马本斋母子、马君图母子,有率500回族健儿与日军白刃相搏而献身的回族营长安德磬等,还有无数为国捐躯的无名回族烈士,他们用自己的生命和鲜血,捍卫了中华民族的尊严。 历次的革命斗争锻炼了回族人民,他们一方面在清末“教育救国”、“科学救国”思潮的影响下,发起近现代回族新文化运动,一方面积极寻求民族解放的正确道路。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回族各阶层人民积极参加,山东济南回民组织“回民外交后援会”。在天津,马骏被推选为天津学生联合会副会长兼执行部主任,与周恩来等实际领导了天津地区的学生爱国运动并成为京津地区学生运动的中坚。郭隆真、刘清扬与邓颖超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会长刘清扬),上街演讲宣传,发动妇女群众参加请愿、示威等各种爱国斗争。她们还与周恩来、马骏组织了研究马克思主义的“觉悟社”。五四运动后,郭隆真、刘清扬、周恩来赴法勤工俭学,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早期党员。马骏于1921年入党,1927年奉调从莫斯科回国,继李大钊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1928年2月英勇就义。郭隆真于1925年奉调从莫斯科回国,先后在北京、上海、哈尔滨、沈阳、山东等地担任党的地方领导职务,1931年4月被军阀韩复榘杀害。刘清扬在1923年奉李大钊之命回国,曾与李大钊等出席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长期利用合法身份从事妇女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历任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等职。马骏、郭隆真等人的革命活动代表了五四运动以来回族先进分子追求民族解放的正确方向。也正是千千万万回族先进分子,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与中国各民族中的先进分子一起,带领各族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终于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迎来了新中国的诞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回族人民终于走向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道路。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从1952年到1954年,先后建立了泾源回族自治区、西海固回族自治区、惠农县宝丰回族自治区、惠农县灵沙回族自治区、河东回族自治区等2个专区级、1个县级、2个县属区级的回族自治地方和18个回民自治乡,以此为基础上,1958年10月25日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面积约66400平方千米。在全国其他地方,从1953年至1986年,相继建立了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目前,全国共建立有1个回族自治区、2个回族自治州和11个回族自治县,回族区域自治地方总面积19.71万平方千米,其中回族人口约330万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恢复、新建了4个市辖回民区和143个回族乡。各级回族区域自治地方除享有国家一般行政区域的权利外,还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2年颁布)、《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颁布)及国家关于民族政策方面的其他法令、法规、政策性文件所赋予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通过贯彻执行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先后发布的《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1951年)、《国家民委党组关于做好杂居、散居少数民族工作的报告》(1979年)、《国家民委关于加强进入内地城镇经商、旅游的边疆少数民族人员的工作意见》(1987年)、《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3年)、《城市民族工作条例》(1993年)等政策性文件,散居回族的民族平等权利也得到切实保障。 回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建设事业得到党和国家的大力关怀、支持及兄弟省市的大力支援。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前后,国家从各地向宁夏选调了大批科技、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人才,还从上海、天津等工业先进地区迁来一批企业、医院、学校,从而有力地支持了宁夏的建设事业。从1958年到1998年,国家对宁夏的资金支持仅财政补贴一项就达100多亿元。国家还先后从中央财政拨款,兴建了许多重点工程,从1950年到1995年,宁夏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29.57亿元,兴建项目主要有固海扬水工程、“三西”地区扶贫开发项目、陕甘宁盐环定扬黄工程、宝中铁路建设、宁夏扶贫扬黄工程、宁夏河东机场等。 回族聚居的宁夏南部山区自然条件恶劣,人民长期处在贫困的生活状态中,1982年共有人口227.8万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126.58元,约有70%左右的人是贫困户。党和国家针对这一问题,决定实施“三西”(宁夏西海固、甘肃河西走廊、定西)扶贫计划,每年投资2亿元(其中西海固约3400万元,后来又以各种形式增加),解决这一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经过第一阶段10年努力,到1992年,在西海固地区新增水地50.52万亩(累积106.88万亩)、旱作"三田"183万亩(累积237万亩),新增造林存活面积272.47万亩,封山育林147万亩,人工种草648万亩,综合治理小流域151条,兴建人畜饮水工程85处,水窖17.7万眼,创办各式吊庄15处,移民20余万人,经过上述努力使农民人均纯收入到355.8元。1994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宁夏"双百"扶贫攻坚计划》,确定西海固地区人均收入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139.8万人,在这里采取兴建扶贫扬黄工程、县外移民工程、打井打窖工程、温饱基金工程、节水灌溉技术、劳务输出、科教扶贫、包村扶贫、全部放开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扶贫攻坚,到1998年,西海固地区人均有粮已达到303公斤,人均纯收入896元,贫困人口减少到52万人(王正伟主编:《宁夏改革开放二十年》,宁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与此同时,回族的文化教育事业也有了很大发展。内地和沿海回族居住区大都普及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西北地区的回族村普及了小学教育,全国许多地方还恢复或新建了寄宿制回民中小学、回民女子学校。在祖国各地,回族的教授、工程师、医生、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运动员以及其他各种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涌现,有些已经在国内外享有名望,有的在国内外评比、比赛中获奖,为祖国争得了荣誉。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或有关政府部门除颁布有关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法令、法规性文献外,还针对回族等族穆斯林的风俗习惯特点,颁布了《政务院关于伊斯兰教的人民在其三大节日屠宰自己食用的牛羊应免征屠宰税并放宽检验标准的通令》(1950年)、农业部等《关于鼓励杂居、散居禁猪的少数民族发展养羊、养牛和做好收购供应工作的通知》(1980年)、《商业部关于牛羊肉经营中有关回民风俗习惯的几点注意事项的指示》(1955年)、财政部等《关于妥善解决回族等职工的伙食问题的通知》(1978年)、民政部等《关于不要强迫回族实行火葬问题的通知》(1979年)、商业部等《关于回汉通婚后,汉族一方及其子女愿随回族生活习惯的,按回族标准供应副食品问题的通知》(1979年)、商业部《关于回族等食用牛羊屠宰加工问题的通知》(1980年)、《中国民航运输服务司关于认真做好伊斯兰教民族人员用餐工作的通知》(1989年)、《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民航飞机供应清真食品的通知》(1989年)、《交通部运输司关于做好对信奉伊斯兰教各少数民族旅客伙食供应的通知》(1989年)、中宣部等《关于对涉及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加强管理的通知》(1993年)等,就回族节假日休息与节日供应问题、牛羊肉生产和供应问题、回族食用羊只的屠宰加工问题、回族丧葬问题、回汉通婚问题等作了明确规定。 回族风俗习惯在全国受到普遍尊重,各省(市)、自治区在这方面做出的决定、规定或发布的条例性专门文件,据粗略统计约有27件之多,在清真食品及回族生产生活特需用品的生产、加工、贮运、管理、供应、销售,以及回族民族节假日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政策、法令、法规、法条和制度。全国主要回族聚居的街道、乡镇大都有了清真饭店或饭馆,有了专门的回民公墓或坟地;在回族地区营运的火车、客机,根据国家规定也设立了清真席或供应清真食品。在国家安排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回族群众生活特需的红糖、砖茶、白布、白帽、汤瓶、吊罐、盖碗、金银首饰等民族用品的生产、供应十分丰富。在全国各地回族村庄、城市回族聚居的街、居民小区,有清真寺2万多座,其中一些在当地有百余年历史或较著名的清真寺的修缮工作得到了国家或当地政府宗教部门的资助与支持。回族穆斯林群众在宗教信仰政策下“各行其是,各干各得”,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教派信仰礼拜、封斋,在清真寺举行正常的宗教活动;信教的与不信教的、信仰不同教派的,都和睦相处,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宗教界出现了维护安定团结、支持民族教育事业、宣传计划生育、自愿担任法律宣传和民事员、绿化宗教活动场所环境、经商自养、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等新气象。 对于回回民族来说,1979年开始的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机遇,具有特殊的意义,它重新激发了这个民族发扬因地制宜、善于经商的历史传统,使他们步入了勤劳致富、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快车道,并开始向现代经济的纵深方向发展(栏目内容参照由郝文明、王铁志主编之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专著《中国民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概况 回族是以中亚细亚各民族为主要族源,并以移民迁徙方式和商业交流活动在中国境内逐渐形成的一个统一的、保持伊斯兰文化传统的民族共同体。回族族体的最早来源可追溯到公元7世纪(唐宋时期)来华经商留居的穆斯林“蕃客”后裔;回族主要来源是公元13世纪蒙古人西征以及元朝时期以各种身份从波斯、中亚细亚和阿拉伯等地大批签发或自愿东来的各族穆斯林(他们首先成为元朝社会地位较高的色目人之主要组成部分,人数达到数十万);回回民族在形成、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分别吸收了所在地区的汉、维吾尔、蒙古等民族的部分成员。 回族,自称“回回”或“回民”。中国其他少数民族对回族还“卡西”(藏族)、“东干”(新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马家”(四川彝族)、“帕西”(云南佤族、傣族)等多种他称。 回族现有人口约已超过900万,在中国55个少数民族中,仅次于壮族、满族人口居第三位。回族也是中国分布最广的一个少数民族,在宁夏、甘肃、青海、新疆、河南、河北、山东、安徽、北京、天津等省、市、自治区分布较为集中。回族群体的聚居区也以不等的人口数量和区域规模,零散地沿各交通要道和水利干线辐射,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在中国现有行政区中,约有96%的县级行政区内都有回族居住。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回族人口约占全国回族人口的18%,占全区总人口的34%,故称“回族之乡”。 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于1958年10月25日,面积约66400平方千米。在全国其他地方,从1953年至1986年,相继建立了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甘肃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河北孟村回族自治县、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青海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目前,全国共建立有1个回族自治区、2个回族自治州和11个回族自治县,回族区域自治地方总面积19.71万平方千米,其中回族人口约330万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还恢复、新建了4个市辖回民区和143个回族乡。 回族聚集区宁夏地处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物产丰富,有红、黄、蓝、白、黑“宁夏五宝”:红指枸杞,黄指甘草,蓝指贺兰石,白指滩羊皮,黑指煤炭。除此之外,宁夏的其他资源也相当丰富。 回族在千百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受伊斯兰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以及生活环境的影响,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风俗习惯。 回族社会绝大多数成员,把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看做是回族文化的“来源”。回族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回族穆斯林在口语中称伊斯兰教“伊斯俩目的教门”或简称“教门”。 回族有严格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回族成员大都十分熟悉“清真”一词。清真在宗教意义上是指回族成员虔诚的伊斯兰教信仰及其相关的宗教行为;在个人生活行为意义上是指讲求心净、身净、居处净和饮食净。 回族讲求食物的可食性、清洁性及节制性,民间概括为“饮食净”。在动物的可食性方面,受伊斯兰传统文化及中国传统文化"食可养性"观念影响,通过“审物之形象、察物之义理”,一般选择“禽食谷、兽食草”,且貌不丑陋、性不贪婪懒惰、蹄分两瓣能反刍的牛、羊、驼、兔、鹿、獐、鸡、鸭、鹅、雁、雀、鱼、虾等为食,并且除水产物外须“台思米”,断喉宰杀方可食用。狼虫虎豹熊、驴马骡猪狗、狐猫鼠蟒蛇、鹰鹞鸷鲨鲸等与酒、动物之血属禁食之物。 回族与其他穆斯林民族创造和发展了中国清真饮食文化。 回族喜欢饮茶。早期回回穆斯林喜吃甜食,在中国茶文化影响下,形成了以甜味为特色的饮茶习惯(其中比较有名的是“三炮台”、“八宝盖碗茶”)。回族群众喜欢唱“花儿”,民间有不少花儿歌手。回族视习武为“圣行”;其传统体育项目主要有赶木球、掼牛、爬木城等。回族人民的传统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日期分别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回族通用汉语和汉文,但在日常用语和宗教活动用语中保留有阿拉伯语或波斯语词汇。回族多数人从事农业,兼营畜牧业,善于经营商业、手工业和饮食业。 回族人民素有勤奋好学、勇于探索、爱国爱教的优秀传统,从元代以来,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不少颇有影响力的回族杰出人物。如诗人萨都剌、丁鹤年和马世俊,散曲家马九皋,大航海家郑和,政治家赛典赤,清官海瑞,思想家李贽,学者马自成、蒋湘南,民族英雄左宝贵,文学家丁澎,军事政治家马文升,画家改琦,抗日功臣马鸿宾,民国高级将领白崇禧,共和国前任副总理杨静仁“中国交响乐之父”(音乐指挥家)李德伦,相声艺术家马三立和史学大家白寿彝,等等。 回族是古代东西亚文明的中介民族之一。如今,勤劳聪慧的中国回族人民对祖国的繁荣和发展依然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语言文字 回族在其东迁至中国的初期,讲阿拉伯语、波斯语、回鹘语和蒙古语等。回族社会经过数百年汉文化环境下的历史熏陶,具备了广泛的汉文化基础。汉语已成为回族社会成员广泛使用的语言交际工具。但在回族语言中,较多地保留了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及宋元时期的汉语方言语汇。由于这种语言形式主要是从经堂教育中产生的,也被称为“经堂语”。经堂语的基本词汇,以宋元明时期的汉语口语及古汉语词汇、阿拉伯语词汇、波斯语词汇为多,并少量借用汉语中的佛道教词汇,还有一些是颠倒汉语词序或重新搭配汉语词素而构成专用词汇以及对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进行的音义谐音等。在词组构成上,或用阿拉伯语与波斯语构成词组,或用上两种词汇借助于汉语助词而构成词组,或用汉语基本词汇与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加汉语助词构成词组,或用汉语词汇构成专用词组。 回族社会成员之间,在交谈过程中往往或多或少地使用上述几方面的词汇,依汉语语法构句方式。这种语言形式主要在回族内部使用,且在使用频率上,老年人高于年轻人,农村高于城市,宗教职业者高于普通穆斯林,交通与信息发达地区低于闭塞地区。 在边疆地区,回族居民在使用汉语的同时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少数回民会阿拉伯文;回族经营的商店或餐馆等一般都挂有用阿拉伯文书写的招牌。 宗教信仰 回族在其东迁至中国的初期,讲阿拉伯语、波斯语、回鹘语和蒙古语等。回族社会经过数百年汉文化环境下的历史熏陶,具备了广泛的汉文化基础。汉语已成为回族社会成员广泛使用的语言交际工具。但在回族语言中,较多地保留了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及宋元时期的汉语方言语汇。由于这种语言形式主要是从经堂教育中产生的,也被称为“经堂语”。经堂语的基本词汇,以宋元明时期的汉语口语及古汉语词汇、阿拉伯语词汇、波斯语词汇为多,并少量借用汉语中的佛道教词汇,还有一些是颠倒汉语词序或重新搭配汉语词素而构成专用词汇以及对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进行的音义谐音等。在词组构成上,或用阿拉伯语与波斯语构成词组,或用上两种词汇借助于汉语助词而构成词组,或用汉语基本词汇与阿拉伯语或波斯语加汉语助词构成词组,或用汉语词汇构成专用词组。 回族社会成员之间,在交谈过程中往往或多或少地使用上述几方面的词汇,依汉语语法构句方式。这种语言形式主要在回族内部使用,且在使用频率上,老年人高于年轻人,农村高于城市,宗教职业者高于普通穆斯林,交通与信息发达地区低于闭塞地区。 在边疆地区,回族居民在使用汉语的同时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少数回民会阿拉伯文;回族经营的商店或餐馆等一般都挂有用阿拉伯文书写的招牌。 饮食文化 回族有严格的饮食习惯和禁忌。回族讲求食物的可食性、清洁性及节制性,民间概括为“饮食净”。在动物的可食性方面,受伊斯兰传统文化及中国传统文化“食可养性”观念影响,通过“审物之形象、察物之义理”,一般选择“禽食谷、兽食草”,且貌不丑陋、性不贪婪懒惰、蹄分两瓣能反刍的牛、羊、驼、兔、鹿、獐、鸡、鸭、鹅、雁、雀、鱼、虾等为食,并且除水产物外须念“台思米”,断喉宰之方可食用。狼虫虎豹熊、驴马骡猪狗、狐猫鼠蟒蛇、鹰鹞鸷鲨鲸等与酒、动物之血属禁食之物。 回族与其他穆斯林民族创造和发展了中国清真饮食文化。元人《居家必用事类全集》卷十专收有《回回食品》,记载了10余种回回食品的制作方法。元代宫廷食谱《饮膳正要》中也收有河西米粉汤、抑蒸羊等清真食品。清真全席在清代名列宫廷大宴,驰名京城。仅宁夏回族名厨王自忠近年整理的《清真全羊菜谱》一书,就收有羊肉菜肴280种之多。回族妇女擅长制作油香、馓子、麻花、白面锅盔、羊肉臊子面、酸辣面、牛肉拉面、炒面、揪面片、小笼包子、八宝饭、粉汤、酿皮子、切糕、油面子等清真面食和小吃。 回族喜欢饮茶。早期回回穆斯林喜吃甜食,在中国茶文化影响下,形成了以甜味为特色的饮茶习惯。饮茶之风兴起于中国晋代,盛于唐以后,随之而出现了茶具,其中以包括茶托、茶碗、碗盖的“三坯胎”盖碗美观实用。回族继承发展了这种茶文化,形成了以“三炮台”为茶具的“八宝盖碗茶”:在茶具中放入茶叶(茉莉花茶、陕青茶、红砖茶、窝窝茶、毛尖等)、糖(白糖、红糖、冰糖、梨膏糖等)及红枣、核桃仁、桂圆肉、芝麻、葡萄干、枸杞(或柿饼、山楂、姜片、果干)等配料,用开水冲制后饮用。茶叶及配料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季节,根据饮茶者的经济与身体状况及喜好有不同的搭配,如“红糖砖茶”、“冰糖陕青茶”、“三香茶”(茶叶、糖、桂圆)、“白四品”(陕青茶、白糖、柿饼、红枣)、 “红四品”(砖茶、红糖、 红枣、果干)、“五味茶”(绿茶、山楂、芝麻、姜片)等。 八宝茶具有生津解渴、开胃健脾的作用,放入不同的茶料,又具有不同的健身功能。宁夏的西海固山区,农村回族多喝“罐罐茶”,即用黑砂罐、瓷缸或白铁皮罐,放入砖茶或陕青茶,倒入凉水放在火上熬制,味略苦,有助消化,且能提神。 青海回族喜喝奶茶,这与他们跟蒙古族、藏族的密切交往有关。回族中还有一类称作“茶”的流食,由于回族有自己的饮食禁忌习俗,出远门旅行或经商途中,就存在着饮食不便的问题。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他们发明了可用开水冲食的“油面茶”和“油茶”。油面茶是将面粉焙熟至发黄,另用清油加葱、姜、盐炒些牛羊肉末,凉后拌在一起,外出途中用开水冲制后即可食用。 油茶与油面茶的区别是放入羊油或酥油炒肉末,与面混合成块,食用时用水熬制即可。 历史上回族家庭制作、贩卖清真食品的传统,包括清真麻辣烫、羊肉水饺、手抓羊肉、清蒸羊尾、羊肉泡馍、烧麦、清真糕点等清真食品,在吸收中国传统烹调文化精髓并加以创造性发展后进入现代中国商业领域,获得了各民族的欢迎。一些老字号的清真饭庄焕发了青春,发展成为大饭店。清真大菜系已发展到将近300个品种。清真糕点也已成为人们节日、祝寿、庆贺、探亲访友的礼节性食品。 另外,作为回族清真食品新种类的清真奶食品系列正在大规模地发展起来。 传统节日 开斋节 伊斯兰教主要节日之一。阿拉伯语“尔德·菲图尔”的意译。波斯语称“肉孜节”。与“宰牲节”、“圣纪”并称为伊斯兰教的三大节日。 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视开斋节为盛大节日,称之为“大尔德”。时间是伊斯兰教历十月一日。是日早晨沐浴盛装,喜气洋洋地赴寺参加会礼,并按规定交纳开斋捐(即索德盖·菲退勒),藉以完善全月斋功,周济贫穷,共度佳节。会礼结束时,互道“色兰(目)”,表示节日祝贺,并依礼俗宴请宾客,互赠节日食品。穆斯林有的在家诵读《古兰经》,祈求真主赐福;有的游坟诵经,悼念亡人。新疆地区突厥语系及其他语种的各民族穆斯林称此节为“小尔德”。此间除举行上述仪式外,还依照民族习俗欢歌载舞,以示庆贺。 宰牲节 伊斯兰教主要节日之一。阿拉伯语“尔德·乌祖哈耶”的意译,亦称“古尔邦节”。意为“献祭”、“献牲”,亦为朝觐功课的主要仪式之一。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又称“忠孝节”。时间是伊斯兰教历十二月十日,即朝觐的最后一天。是日,通用汉语和突厥语系及其他语种的各族穆斯林,盛装赴寺参加会礼。礼毕有条件者宰牲,其中一份牲肉施散穷人,一份馈赠亲友,一份留为自用,并游坟诵经,宴请亲友。有的地区穆斯林在节日前斋戒10日,与“莱麦丹月”30天斋相比,少其三分之二,故有“小尔德”之称。中国新疆地区突厥语系及其他语种的各族穆斯林,特别重视此节日,是日除盛装参加会礼、宰牲宴请宾客外,还举行丰富多彩的文艺联欢和民族体育活动,欢庆歌舞延续数日,故称为“大尔德”(即大节日)。 节日嘉仪 伊斯兰教在开斋节与宰牲节(即古尔邦节)期间的礼仪之一。亦称“节日的穆斯泰哈布”。特指在两大节日清晨早起、沐浴、刷牙、用美香、穿戴整洁盛装,以及往返清真寺时选择不同路线,途中低念或高念大赞词,按规定交纳“菲退尔”,并进行施舍等庆祝活动。 圣纪节 伊斯兰教传统节日之一。阿拉伯语“茂鲁德节”的意译,与开斋节、宰牲节并称为伊斯兰教三大节日。亦称“圣纪”。据传,阿拉伯太阴历元年(象年)三月十二日(公历571年4月20日)为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诞生之日。希吉莱历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公历632年6月8日)又是先知穆罕默德归真之日,故称“圣忌”。穆斯林习惯上把生日和归真日合并纪念,亦称“圣会”。届时,中国大多穆斯林聚众举行纪念活动,诵经、赞主赞圣,宣讲穆圣传教历史和圣训以及个人生平事迹等。还要宰牛羊集体设宴庆贺,表示对穆圣的缅怀。而“茂鲁德”意为“穆圣诞辰”,系新疆地区突厥语系穆斯林对“圣纪日”的称谓。 阿舒拉 伊斯兰教纪念日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第十”。时在伊斯兰教历一月十日。逊尼派穆斯林认为,此日与伊斯兰教诞生前的阿丹、努哈、易布拉欣、优努斯、尔撒等10位先知的重大活动有关,是贵重吉祥的日子。中国伊斯兰教“格迪目”等派的穆斯林,根据先知努哈于此日拯救人类之饥的典故,举行诵经祈祷、斋戒和吃杂豆粥等活动以示纪念。什叶派穆斯林因其第三代伊玛目侯赛因于此日遇难而定为哀悼日。故穆斯林在清真寺或家中隆重举行纪念、祈祷仪式,朗诵悼念侯赛因的诗歌。伊朗还举行盛大的集会游行,以示哀悼。 升霄 伊斯兰教纪念日之一。阿拉伯语“米尔拉吉”的意译,原意为“梯子”,亦称“登霄”或“登霄之夜”。为穆圣夜行升霄纪念日。穆斯林于此节日夜诵经、礼拜、宣讲教义,并在当日斋戒,以示纪念。 白拉特夜 伊斯兰教纪念日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赎罪之夜”。时为伊斯兰教历八月十五日之夜。教法认为,此夜真主打开恕饶之门,总结每个人一年的功过是非,更换记录一年活动大事的"文卷",故又称“换文卷之夜”。穆斯林大多在此夜礼“副功”拜,诵《古兰经》和祈祷词。第二天斋戒。并在八月一日至十五日请阿訇念“讨白”做祈祷,称“转白拉特”,以示悔过赎罪,祈求真主恕饶一年的过错,赐予新一年的幸福。 法图买(太太)纪念日 伊斯兰教纪念日之一。亦称“法蒂玛”忌日。时为伊斯兰教历九月十四日。此日系先知穆罕默德爱女、第四任哈里发阿里之妻法图买的归真之日,故称“法图买(太太)忌日”。由于她从小受到父母良好训导,聪颖贤惠,品学出类拔萃。她将自己所有的学识奉献圣教事业,尽力推动和弘扬伊斯兰教发展。又以种种高尚的德性陶冶妇女,成为女中豪杰,受到伊斯兰世界的普遍尊崇,故称“圣女”。什叶派则尊称为“圣母”。中国大部分地区的穆斯林及妇女常在此日集会于清真寺,诵经赞圣,讲述她的生平事迹和高尚的品格懿德,以益于女穆斯林仿效其言行,作敬主尊圣,热衷圣教事业,敬孝老人,侍奉丈夫,教养儿女成才,组建幸福美满家庭的贤妻良母。 盖德尔 伊斯兰教纪念日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高贵的夜间”。指斋月第27日夜晚或后10日的某一夜。《古兰经》称:“真主在高贵的夜间确已降示了它。”“高贵的夜间,胜过一千个月”。据此,穆斯林认为在该夜做善功,可以得到真主回赐一千个月的善功。故此夜穆斯林多彻夜不眠,进寺礼拜祈祷,诵读古兰、讲述教义,颂赞主赞圣词和博施财物等活动。中国穆斯林将该夜庆祝活动称“坐夜”或“守夜”。 风俗习惯 回族人民热情好客,礼貌待人。回族相见,先互致“色俩目”(阿拉伯语,问好),接着问候对方个人、家庭老小的生活、身体、饮食起居等,以示关切。宾客来访,男主人要出门迎接,请进客房,按辈分就坐,陪客人拉家常;女主人则沏茶倒水后,下厨房将家中最好的食物做好给客人吃。邻里之间,一家有事,大家帮助;谁家做了好食物或来客带来的礼物,也要给邻居家的老人奉送一些。 回族男子喜戴无檐小帽,俗称“礼拜帽”、“白帽”、“号帽”,颜色以白色、圆顶居多,也有深绿、灰、黑色及六角尖顶、四角平顶的,精致的帽子上绣有美丽的花纹或经文。男子还喜欢穿白色衬衫,外罩黑色马甲(俗称“坎肩”);冬天在北方,还喜欢戴狐皮、猫皮或黑棉布绣花耳套。过去回族未婚少女喜扎辫子,戴绿色或粉色盖头,已婚妇女多盘头,戴黑色盖头,老年妇女则戴白色盖头。20世纪50年代始,妇女兴起戴白色仿护士帽,老年妇女仍外罩盖头。历史上回回先民戴耳环、头花、首饰、项链、手镯、戒指,有用凤仙花染指甲的习俗,在中国社会产生过广泛影响。服饰无论新旧,都以整洁、得体为上。“居处净”是指生活环境的清洁与美化。回族民居讲求整齐、美观、大方;室内外多饰以山水风景、几何图形、植物花卉、砖雕等,室内喜挂阿文中堂字画;院内喜种葡萄、果木、花草,院内鸡棚、鸽舍、畜圈各有所处,里外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 回族群众喜欢唱“花儿”。民间有不少花儿歌手。在西北,回族青年男女在劳动中、路途上、集会时都喜欢唱“花儿”(又名“少年”)。这种民间歌曲有《尕娃儿令》、《河州令》等百余种曲调,歌词取材于生活、情景、山川、草木、民俗、人物、历史事件等,信手拈来用比、兴、赋的艺术手法即兴唱出,形成生活、爱情、时政、劳动等内容的花儿,优秀者被广为传诵,传承下来,成为具有浓郁特色的回族艺术形式。回族一般禁止在家里和村庄唱歌跳舞,但在青年人结婚期间例外。 回族姑娘喜欢一种叫做“口弦”的乐器,据说源于阿拉伯。口弦分铁制和竹制两种,长约10公分,宽为一头3公分、一头2公分,中空,有一剑状薄簧片。演奏时口噙弦身,左手握柄,右手扯动另一端的线穗,口弦便随口形、力度发出音调。口弦是回族妇女表达心理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 回族主要节日有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日期分别在伊斯兰教历10月1日、12月10日和3月12日。均源于伊斯兰教节日,经过数百年,已经成为回族人民群众的传统节日。 回族实行有限开放的婚姻制度。回族视婚姻家庭为人生的必然过程(“瓦直卜”,意即“当然”),反对独身,支持寡妇再嫁。历史上回族经历过从开放的民族外婚制向以民族内婚制为主,辅以“族外教内婚”的有限开放婚姻转化的过程。唐宋元时期的回回先民多娶“汉女”为妻,回回民族形成后,以民族内部通婚为主。与外族通婚,多为回男娶汉女,对方入门前要举行皈依伊斯兰教仪式。在当代,一方面城市回族青年中的族外婚姻比例正在上升;另一方面,乡村中回族通婚半径正在缩小。回族实行一夫一妻制。新中国成立前一夫多妻制的比例也很低,这与伊斯兰文化的影响有关。回族的婚姻程序有相亲(彼此了解对方家庭、举止、相貌)、定婚(从道义和宗教方面订立婚约)、纳聘礼(赠送给女方适当数量的聘金和衣服)、定日子(商定结婚日期)、举行结婚典礼等。其中结婚典礼最为隆重,有穿喜衣、迎亲、接亲、念“尼卡哈”(证婚词)、撒喜果、闹洞房、耍公婆、认大小、摆针线等大小仪式,十分热闹,别具风格。 回族在历史上受伊斯兰文化熏陶,形成了“两世吉庆”的人生观。回族视人生如白驹过隙,故对生老病死持达观态度。回族视死如归,认为死亡是人生的最终归宿,人死亡后安拉依据每个生命体生前的善恶行为进行审判。回族以现实的奋斗谋求后世天堂的幸福,故虔诚的回族穆斯林绝少自杀轻生。回族成员临终前,一般要请阿訇念“讨白”,向亲朋邻里讨“口唤”(原谅)。回族实行土葬、简葬,主张速葬。称死亡为“无常”或“归真”,称尸体为“埋体”,夜亡晨埋,早亡午埋,停尸最多不超过3天。葬礼包括“着水”(洗尸)、穿“卡凡”(用白布裹尸)、“站者那子”(为亡者举行祈祷仪式)、入葬等四道程序。墓穴为南北向长方形土坑,埋体头北、脚南、面西平放其中,不用棺木,不放任何陪葬品。成年亡人“入土为安”后,家属一般要定期为之过“乜贴”,进行纪念。 历史人物 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 元朝前期杰出的政治家。又名乌马儿,回族,原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家族显赫(“赛典赤”是阿拉伯语Saiyid Ajall一词的联读,意即“尊贵的圣裔”),才学过人,颇受忽必烈重用。宪宗年间任燕京路总管时鼎力资助忽必烈平定云南。至元元年(1264年)出任陕西四川行省平章政事,为元军攻打南宋理财备战。在位三年,政绩卓然;至元十一年(1274年)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在滇五年,理顺机构,推广文治,改革陋俗,奖励农耕,兴修水利,并改善同安南、缅等邻国的关系。赛典赤·赡思丁治滇业绩,至今还在云南各族人民心中留存。 札马鲁丁(生卒年不详) 元代著名天文历法学家。札马鲁丁,又译扎马鲁丁、扎马剌丁,回族,以制造天文仪器及编纂历法和地志闻名于世。 札马鲁丁于宋末元初从波斯来到中国。忽必烈继位后,札马鲁丁任职于司天台,主持制定《万年历》。至元四年(1267年),他依据伊斯兰教历法编纂了《万年历》,由忽必烈颁行天下。同年,札马鲁丁在元大都设观象台,并先后研制出浑天仪(也称多环仪,观测太阳运行轨道之仪器)、方位仪(观测星球方位仪器)、斜纬仪(观测日影,定春分、秋分的仪器)、平纬仪(观测日影,定夏至、冬至的仪器)、天球仪(也称浑天图,天文图像模型)和地球仪及星盘(观察昼夜时刻仪器)等七种天文观测仪器,皆精密而颇有水准。 至元八年(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在上都建立了回回司天台,将上述回回天文仪器安放在上面,任命札马鲁丁为提点(即台长),以观测天象,编制回回历。这里遂成为13-14世纪中国研究阿拉伯天文学中心。后来科学家郭守敬编制更先进的《授时历》时,曾参用了回回历法,有了新历之后,《回回历》仍与之并行天下,仅1328年官府印制出售的《回回历》就达5257册之多。 札马鲁丁在地理学方面也颇有造诣。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忽必烈任命札马鲁丁为集贤大学士、在奉大夫,行秘书监事,主持纂修《大元一统志》,历经18年,于1303年完成。全书600册,1300卷,是中国古代由朝廷主持编辑的第一部全国地理志——元代官修地理总志,卷帙浩繁,前所未有。书中附有彩色地理图(包括“天下地理总图”)。 高克恭(1240-1310) 元代著名诗人、画家。字彦敬,号房山,回族。其先世为西域人,后东迁中国山西大同。父亲名亨,字嘉甫,迁居燕京房山,对《诗》、《书》、《礼》、《易》、《春秋》和宋代程朱理学颇有研究。高克恭自幼聪慧好学,秉承家学,勤奋攻读,博览经史。元至元十二年(1275年),由京师贡补工部令史。次年,迁授户部主事。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官至监察御史。二十八年(1291年),高克恭出任江浙省左右司郎中。他以刚直不阿,办事干练而为众臣称道。 元大德元年(1297年),高克恭迁山西、河北道廉访副使,改江南行台治书侍御史。在任上他建议“兴学校,选真才,汰冗官,增吏俸,慎刑狱”,力主开科取士。大德三年(1299年),高克恭又入朝为工部侍郎。六年(1302年),任吏部侍郎。八年(1304年),任刑部侍郎、刑部尚书等职。在任期间,他体恤民情,赈济灾民,平反冤狱,改革吏制,无视权贵,伸张正义,受到平章事何荣祖的赏识。九年(1305年),调大名路任总管,他廉洁奉公,惩治贪官污吏,赢得人民的爱戴和拥护。至大三年(1310年),他还归京师,不久,逝世于燕京之南,终年63岁,谥文简。 高克恭博学多才,善诗词绘画。诗多描绘自然景色,充满画意和情趣。高克恭可谓中国回族文学史上第一个山水田园诗人。著有《房山集》和《高文简公集》。高克恭还是元代著名的山水画家,擅长山水和墨竹。初学米芾父子画法,后吸收宋代画家李成、董源、巨然的画法,艺术上很有造诣,与赵孟頫齐名。当时,人称“南赵北高”。他画山峦、云烟、树木、河流等,都惟妙惟肖,精美绝伦;画墨竹,神态怡然,妙趣横生。其田园山水画静中有动,动中有静,意境深远。代表作有《夜山图》、《秋山暮霭图》、《青山白云图》、《墨竹图》、《云横秀岭图》等。 萨都剌(约1272-1355) 元代诗人。字天赐,号直斋,回族(一说有蒙古血统),其先世为西域人;出生于雁门(今山西代县)。酷爱文学,善绘画,精书法,有“虎卧龙跳之才”,但因当时几十年未开科举,难以步入仕途。为生计而长年奔波经商,尝尽人间辛苦。元大德十年(1306)怅然弃商而归,投入文学创作。泰定四年(1327),以三甲进士及第,时年五十六岁。天历元年(1328)授京口(今江苏镇江)录事司达鲁花赤(断事官),在职三年,颇有政绩。后调任江南行台回回掾史,供职期满,调仁真定路(今河北正定)时,豪情勃发,立“明朝走马燕山道,赢得红楼说少年”之誓言。从元世祖到元惠宗(顺帝)经11朝,历80余年,长期宦游,浪迹四方,日弄柔翰,创作极富。有诗780余首,词14首,因广泛接触社会各阶层,熟悉民间疾苦,故常以诗表述政见。代表作有《寒夜闻角》、《伤思曲·哀燕将军》、《鬻女谣》、《征妇怨》等。 擅书画,今存《严陵钓台图》、《梅雀》。有《雁门集》传世。 丁鹤年(1335-1424) 元末明初著名诗人。字永庚,号友鹤山人。回族,武昌人。出身官宦,父职马禄丁官至武昌达鲁花赤。丁鹤年自幼聪颖,勤奋好学。就读于南湖书院,学习儒家经典,17岁即精通《诗》、《书》、《礼》而负盛名。 元末明初,为逃避“反色目人(主要是回回人)”运动,丁鹤年浪迹江湖,穷困潦倒,以教书、卖药为生。明洪武十二年(1379年),他才回到武昌,后隐居曾祖父阿老丁墓旁,研究“天方之法”(即伊斯兰教义)。 丁鹤年博学广闻,精通诗律,是元末明初很有影响的诗人,有《丁鹤年集》传世。他的诗取材广泛,以忧国忧民,关心人民疾苦为主要内容。曾自编《海棠集》,在明清两代均有流传。后人集为《丁孝子集》,收诗346首,铭5篇。丁鹤年有四卷诗流传至今,即《海巢集》、《哀思集》、《方外集》和《续集》。 丁鹤年还通晓中医学和数学。对绘画、书法及古代诗论也颇有研究。公元1424年(永乐末年),90岁的丁鹤年卒于杭州,葬阿老丁墓旁,称“丁氏垅”。 郑 和(1371-1434) 中国著名航海家。本姓马,回族,小字三保,云南昆阳(今云南晋宁县)人。明朝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谴征南将军平定云南,12岁的三保,先遭父丧,继被明军俘获,未几又被带至南京,遭强迫阉割,用为太监。后随明军至北平,从征漠北和辽东等地,受燕王重用,成为军事将领。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发动"靖难之役"时随从南征,屡立战功。永乐元年(1403年),因战功得赐姓郑;次年又升为内官监总管太监,故称“三保太监”。 郑和虽原本世代信奉伊斯兰教(时称回教),但于永乐元年却又在道衍(即姚广孝)引荐下,皈依佛教,法名福善。 永乐三年(1405年)七月,郑和偕副使王景弘,率领将士和水手27800余人,分乘62艘大船(一说200多艘),从苏州刘家河(今江苏省太仓县浏河)出海,经占城(今越南中南部)、爪哇、旧港(今称臣港)、苏门答腊、锡兰山(今斯里兰卡),最后到达古里(今印度科本科德)。永乐五年(1407年)十月初,郑和舰队返航回国时,不少国家的使者随同访华,商谈建立邦交和通商贸易关系。其间,出于自卫,在旧港,郑和曾不得不以武力击败前来抢劫宝船物资的海盗,生擒其首领陈祖义。同年十月,郑和等利用东北季候风又进行了第二次出海航行。经暹罗(今泰国)、柯枝(今印度柯钦),又到达古里。至永乐七年(1409年)七八月间返回。 郑和第三次出海航行,是在永乐七年十月(1409年)。主要是为护送各国的使者回国。他只带了48条宝船。为日后进行更大规模的远航,他们开始在其航行的中心地区--满刺加,建立起重栅小城,修盖了大型仓库,作为中转站。这次航行仍未越过印度西海岸。 永乐十一年(1413年)十月,郑和第四次下西洋。这次航程较远,途经溜山(今马尔代夫)、榜葛刺(今孟加拉),最后由古里直航忽鲁谟斯(今伊朗波斯湾口阿巴斯港南的岛屿)。 永乐十五年(1417年),郑和进行了第五次远航,直达非洲赤道以南、东海岸的木骨都束(今索马里摩加迪沙)、麻林(在今肯尼亚境内)、阿拉伯半岛的祖法儿、阿丹、刺撒(今也门共和国境内)。永乐十七年(1419年)八月初八日回返时,竟有17个国家的使节,随同来华访问。为护送请国使节回国,郑和奉命又于永乐十九年(1421年)三月进行了第六次远航。此次路途虽远,但往来却迅速,第二年就返回。 郑和最后一次远航,是在宣宗时期,到达了17个国家和地区。归来时已是宣德八年(1433年)七月。并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使臣随同来华,与明朝建立联系。 郑和七次下西洋,前后30年,行程计以万里,到经地区,南至爪哇岛,北迄波斯湾和红海东岸的麦加,东至台湾,西达非洲东海岸、赤道以南。包括占城、真腊(今柬埔寨)、暹罗、满剌加(今马六甲)、彭亨(今马来西亚)、苏门答腊、旧港、爪哇、阿鲁、南勃里(属今印度尼西亚)、锡兰(今斯里兰卡)、溜山(今马尔代夫)、榜葛剌(今孟加拉)、南巫里(属今印度)、忽鲁谟斯、祖法儿(今佐法儿)、阿丹(今红海的亚丁,属今也门)、比剌(今索马里的不剌哇)、木骨都束、麻林和天方等亚非近40个国家和地区。郑和开辟了中国航海史上的空前壮举。 马文升(1426-1510) 明代杰出的政治家。字负图,别号约斋,回族,晚年先后更号友松道人、三峰居士,世居钧州(今河南禹县)。自幼“性颖敏,七岁读书,即通大义”。正统十二年(1447年)举人;景泰二年(1451年)进士。次年因"貌瑰奇多力",受到吏部尚书王直赏识,授浙江道监察御史。后历任福建按察使、南京大理寺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左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兵部左侍郎、都察院左卿史、兵部尚书,累官至吏部尚书,加少师兼太子太师,从而成为历经景泰、天顺、成化、弘治、正德五朝、出将入相的元老重臣。早在任职监察御史时,曾先后出按山西、湖广等地,"所至激扬,绰有风裁,属吏有望风解印者",在司法决案方面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多次平定地方变乱,巩固边防,安定南疆,辅君恤民,整饬吏治,为明王朝呕心沥血,做出了巨大贡献。 李 贽(1527-1602) 明代杰出的思想家、史学家,反封建思想启蒙运动的先驱。晋江(今福建省泉州市)人,本名林载贽,回族,因其三世祖叔被官府所杀,遂改姓李;号卓吾、宏甫、百泉居士等。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历任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刑部郎中、户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54岁起辞官游居湖北麻城龙潭湖等地讲学著书。李贽的思想具有很强的蔑视传统和权威、追求自由解放的性质,再加上他不屈不挠的个性,遂被当局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入狱,旋即在狱中自刎。其主要著作有《藏书》、《续藏书》、《焚书》、《续焚书》等。有诗作三百余首,存于《焚书》、《续焚书》中。 海 瑞(1515-1587) 明代中叶著名的政治家。回族,字汝贤,号刚峰,祖籍福建,生于广东琼山(今海南海口)。嘉靖年间举人,授福建南屏县教谕。后升淳安知县、兴国知县,均赋徭、抑豪强、平冤狱,为官清正,颇有政治声誉。入京授户部主事,上《治安疏》,触怒嘉靖皇帝,被削职入狱。出狱后,于右佥都御史任内,受权贵排挤诬陷,又被罢免。在家闲居16年,72岁时,被授为南京都右佥都御史,又改任南京吏部右侍郎。海瑞于任所"卒之日,无一语及私,贫无可治棺椁",出殡时,“小民罢市”,“如丧慈母”,“酹而哭者百里不绝”。朝廷闻之,赠太子太保,谥忠介。海瑞刚正不阿,为官廉洁、俭朴自奉,被后人誉为"海青天" 、"南包公"。著有《备忘录》,收在《四库全书》中。 刘 智(约1660-约1730) 中国伊斯兰教著名学者。回族,江苏上元(今南京市)下关人,字介廉,号一斋,教众尊为刘筛海。父刘汉英著有《清真教说》。刘智精通阿拉伯文和波斯文,还略通英语等,曾用18年时间尽览伊斯兰教经典和儒、佛、老诸家经典及百史杂家,并阅读了大量的西洋书籍。足迹遍及齐、鲁、浙、粤、楚、秦等地。博学多识,成为清代最负盛名的"回儒"。所著《天方典礼》言教礼,用儒家五典研讨伊斯兰教五功;《天方性理》言哲学,以宋明性理学说剖析穆斯林“认主归一”之理。其著作《天方至圣实录》等也深有影响。 丁拱辰(1800-1875) 清代兵器制造家,中国近代科技领域的先驱。又名君珍,字淑原,号星南,回族,福建晋江县(今泉州)陈棣镇岸兜村人。丁拱辰是元代著名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的后裔。自幼读书刻苦,学习兵法、天文历算和地理等。后随父亲经商,业余时间博览群书,常“静夜仰观星象”,“通三角八线之法”,精心研究天文,改造旧仪器,制造出了“象限全周仪”。 道光十一年(1831年),丁拱辰出国经商,先后到过菲律宾、伊朗、阿拉伯等地。道光二十年(1840年)从国外回国。鸦片战争的爆发,促使丁拱辰毅然弃商研究起了军事科技,并立下“富国强兵”之宏愿。他开始潜心钻研兵器,吸收外国先进技艺,撰著《演炮图说》,并仿洋式,自铸大炮40门,捐献给清廷以抗击英国侵略者。这些炮均采用滑车绞架,炮身可移动方向,调整射击方位,便于操纵,是中国当时新一代的火炮。同年冬,他又将《演炮图说》修订完善,自费在泉州刊印,为中国军事科技史上开拓之作。二十一年(1841年),赐授六品官衔,授广东修补县丞。 二十三年(1843年),丁拱辰经反复实践,将《演炮图说》修订成《演炮图说辑要》,全书分四卷50篇,插图110幅,说明并绘图显示各种炮式、炮弹、火箭及轻船、战舰的制法和运用,成为一部介绍西方火炮制造技术的专著。 二十九年(1849年),丁拱辰应钦差大臣赛尚阿之邀赴广西桂林制做军器。在广西造大小火炮106门,演试都很准确。又制造火药、火喷筒、火箭、抬枪等武器,亦很适用。丁拱辰因监制有功,授知县衔,赏五品顶戴花翎。他根据在广西造炮的经验,又参照中西兵器制造资料,再编《演炮图说后编》二卷64篇,附图81幅,进一步丰富了他的火炮专著。 丁拱辰除精于火炮制造外,还研究火车、火轮船,写出了一篇论述火车的《西洋火车轮船图说》,还设计了一辆铜火车和蒸汽机车模型。另外,他还编纂了《增补则克录》、《西洋军火图编》等军事著作。 左宝贵(1837年-1894年) 中国近代民族英雄,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为国捐躯的著名爱国将领。回族,字冠廷,山东费县(今平邑县)人。“幼失怙恃”,家境贫寒,遂习武强身。咸丰六年(1856年)奋志从戎,投效江南军营。同治四年(1865年)随亲王僧格林沁进剿捻军,管带忠勇营;未久,晋参将并赏加副将衔;同治十一年(1872年)赏领总兵衔。后又多次参与镇压“边匪”、“巨寇”与“乱军”之战事,总是“勇于陷阵”,“受重伤濒于危者屡矣”。因其“勤明忠实”,“晓畅兵事,谋勇兼优”,曾得六品军功、武金牌等,并由普通士兵渐升为“建威将军、记名提督、广东高州镇总兵”(《左氏祖茔碑记》)。 光绪四年(1878年)始驻留奉天(今沈阳),并继统领奉军,在沈凡十六年,讲武之余,尽力推行公益慈善事业,包括办校、筑路修庙,设立医院、济良所和孤儿院等。光绪十四年(1888年)沈阳发大水,“近郊东南,尽为泽国。宝贵督率所部救饥拯溺,倡赈助捐,灾黎全活无算”(《沈阳县志》卷九)。 光绪二十年(1894年)七月,中日甲午战争打响,左宝贵领奉军奉命赶赴朝鲜,增援已先期入朝的中国军队。九月十五日,左宝贵在平壤保卫战中浴血奋战,多次受伤仍镇守北门阵地誓死抵御日军狂攻,直至被飞弹击中,壮烈殉国。消息报到清廷,光绪皇帝特别颁令:“著照提督阵亡例从优议恤”,“入祀昭忠祠”,“国史馆立传”,“赠太子少保衔”,“谥忠壮”。 马福祥(1876-1932) 回族,甘肃临夏县人,字云亭。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中武科举人第二名。次年,跟随其兄马福禄所统率之简练军进驻京畿。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在廓坊战役、正阳门战役中身先士卒,英勇杀敌,给侵略者以沉重打击。马福禄于正阳门之役力战捐躯后,马福祥接统其兄所部,护卫帝后西退,以功升总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任西宁镇总兵兼西路巡防军统领。民国时期历任宁夏护军使、安徽省、宁夏省主席等职,曾任蒙藏委员会主要负责人。 白崇禧(1893-1966) 民国高级将领,以足智多谋闻名遐迩,有“小诸葛”之称。回族,广西桂林人,字健生。辛亥革命爆发时,加入广西学生军;后逐渐成为桂系主要将领。1929年开始与李宗仁长期主持广西军政。1932年,任广西绥靖副主任兼民团总司令。1936年6月,白崇禧与李宗仁、陈济棠以广东和广西兵力组成中华民国国民革命抗日救国军,通电全国,发动“两广事变”,要求南京中央政府对日宣战,并出师北上。同年12月西安事变爆发后,与李济深等通电主张和平解决,一致抗日。在抗日战争期间,历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军训部部长、监察委员会主席等职,授二级上将衔;参与制订淞沪战役作战计划,亲赴前线督战;参与谋划徐州大会战,并协助李宗仁指挥;代行第五战区司令长官职责,指挥武汉保卫战;后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桂林行营主任,统一领导长江以南第三、第四、第九战区,指挥意义重大的桂南战役,收复了昆仑关。与此同时,还利用自己的特殊地位及影响,出面组织中国回教救国会,任理事长,主张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期间主持编写了《游击战纲要》等论著。1946年 6月,出任南京国民政府国防部长。1948年改任战略顾问委员会主任、华中军政长官。1948年底,积极参与桂系提出“和平解决”的主张,逼蒋介石下野,企图依靠长江天险,维持国民党在江南的统治。1949年 4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后,他率部顽抗,其主力在湖北、湖南、广西地区被解放军歼灭。同年底,由南宁逃往台湾,历任蒋介石“总统府战略顾问委员会副主任”等职,1966年12月病故。 刘清扬(1894-1977) 中国妇女运动领袖之一。女,回族,天津人。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刘清扬在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加入同盟会,积极赞助滦州起义军领导人白雅雨、李运清等。1912年,她从北洋女师毕业,创办“大同女校”。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刘清扬与郭隆真等在天津创建“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积极声援“五四”运动,带领广大女同胞走上街头进行演讲,举行示威游行,宣传“外抗强权,内除国贼”、“拒签巴黎和约”、“争取妇女自由平等权利”等主张。她先后被推选为该会会长,“天津各界联合会”常务理事、“抵制日货委办会”常务委员、“全国各界联合会”驻上海常务理事等职。并与周恩来、马骏(回族)、郭隆真、邓颖超等创办了“觉悟社”。 1920年11月,刘清扬赴法国巴黎勤工俭学。1921年2月,加入共产主义小组。与张申府、周恩来、赵世炎、陈公培等建立巴黎共产主义小组,为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1924年,刘清扬回国,在上海、广州、北平组织爱国妇女团体。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刘清扬奉北平党组织之命到南方为冀东游击队募集资金。她到处演讲,宣传抗日,得到文艺界人士和海南岛同胞的支持。她还发起组织了战时儿童保育会,任常务理事兼输送委员会主任。她和邓颖超等妇女代表50人参加了宋美龄召集的庐山妇女谈话会,商讨发动妇女投入抗战的议题,成为抗日妇女工作的一名斗士。 抗战期间,刘清扬担任以宋美龄为指导长的新生活运动促进总会妇女指导委员会的训练组组长,开办了五期训练班,培训抗日妇女干部近千名。她们积极投入到拯救民族危亡的抗日战争洪流中,成为抗日救国的有用之材。 1941年,“皖南事变”后,刘清扬在香港、桂林等地积极参加反蒋抗日活动。1944年在重庆加入中国民主同盟,并被选为民盟中央委员和妇女委员会主任。抗战胜利后,担任民盟北平市支部主任,到天津开展民盟河北省支部的筹建工作。 共和国成立后,刘清扬历任全国妇联副主席,第一、二、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和北京妇女联谊会主席、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常务委员、第四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等职。1961年,刘清扬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但在十年浩劫中受到煎熬,于1977年离世。 马本斋(1901-1944)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支队的创建者,抗日英雄。原名马守清,回族,1901年生于河北省献县东辛庄。少年时代随父亲到东北,投身奉军(东北军)。1924年在东北讲武堂毕业后,从士兵升到团长。1937年卢沟桥事变爆发后,马本斋率领弟弟和几十名群众在家乡组织了“回民抗日义勇队”。他们的行动受到了孟庆山领导的“河北游击军”的支持,很快扩充、改编为“河北游击军回民教导队”。 1938年5月,与冀中军区司令员吕正操领导的回民干部教导队合并为回民干部教导部队,马本斋任总队长。1938年9月,部队在河间整编时扩大到六七百人。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年日寇扫荡华北,马本斋领导的回民支队在河间、青县、沧县地区转战,并帮助“回民抗战建国会”组织伊斯兰小队,开展敌后游击战争。在日寇对冀中根据地的扫荡中,与八路军主力纵队和贺龙、关向应率领的120师协同作战,消灭土匪武装第六路。回民支队威震冀中平原,有“攻无不克、无坚不摧、打不垮、拖不烂的铁军”之誉。 1940年,马本斋指挥部队使用围点打援战法取得衡水康庄战争的胜利,又组织精干的小分队巧取深县榆科伪军据点,巩固了队伍。1941年,日军血洗东辛庄后抓住了马本斋的母亲,为了不让敌人利用自己牵制儿子,马母痛骂汉奸绝食而死。 1942年6月,马本斋率回民支队转移到冀鲁豫边区。后任八路军冀鲁豫第三军分区兼回民支队司令员,采用游击战术,率部在冀鲁豫平原上进行了大小数百次的战斗,取得了“反扫荡”战斗的多次胜利。长期的战争生活,使马本斋积劳成疾,1944年2月7日在山东省莘县不幸病逝,年仅43岁。 中共中央在延安为他举行了追悼会。毛泽东主席题词 :“马本斋同志不死”;周恩来副主席题词:“民族英雄,吾党战士”;朱德总司令挽联曰:“壮志难移,汉回各族模范;大节不死,母子两代英雄。” 马三立(1914-2003) 中国现当代著名表演艺术家,相声“泰斗”。回族,1914年生于北京,祖籍甘肃永昌县。曲艺世家,祖父马诚方是著名的评书艺人,擅说《水浒》,名躁一时;父亲马德禄是“相声八德”之一,又是相声前辈艺人恩绪的宠徒和门婿;母亲恩萃卿曾学唱京韵大鼓;兄马桂元师承李德钖,以擅演“文哏”段子著称。马三立自幼读书,曾就读于天津汇文中学。家庭环境使马三立从小就耳濡目染,对相声艺术十分熟悉。12岁起他就跟父亲马德禄学艺。 1930年马三立开始登台演出,拜相声演员周德山(周蛤蟆)为师。周是马德禄的同门师兄弟,也是“相声八德”之一。马三立经过长期的艺术实践,形成了内紧外松、有条不紊、表演细腻、含蓄隽永的风格。艺术功底扎实,有口皆碑,擅演“贯口”和文哏段子,并在北平、天津的市场、商场及茶社、剧院等地赶场说相声,颇受欢迎。 新中国成立后,马三立积极编演新相声。1952年主动申请参加赴朝慰问团。回国后加入天津广播曲艺团,致力于相声的整旧创新。1953转到天津市曲艺团,当年被评为天津市文化系统劳动模范。1957年他被错划为右派分子。1961年春回团工作。1994年,他被聘为中国艺术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2001年12月8日,马三立在天津举办了从艺八十周年的告别演出。在2002年12月,中国曲艺家协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聘请马三立等为中国曲协第五届顾问。 马三立喜欢用第一人称的表演方式,他所表演的传统相声超过200个,其中主要有:《吃元宵》、《卖挂票》、《黄鹤楼》、《相面》、《卖五器》、《开粥厂》、《蜡点灯》、《白事会》、《八扇屏》、《反八扇屏》、《地理图》、《窝头论》、《文章会》、《梦中婚》、《对对联》、《三字经》等。他创作、改编并演出新的相声节目也达六七十个,包括《买猴》、《十点钟开始》、《偏方治病》、《猜戏名》、《似曾相识的人》等。多年来,马三立还培养了许多相声演员。 马三立于2003年2月11日在天津辞世,享年90岁。 李德伦(1917-2001) 著名指挥家,“中国交响乐之父”。 阿卜杜拉·阿齐兹·李德伦,回族,北京人。少年时期学习钢琴及小提琴,在辅仁大学读书时曾与师生组成学生管弦乐团,并参加演奏。1940年考入国立上海音专,先后师从舍夫佐夫及杜克生学习大提琴,师从弗兰克尔学习音乐理论。1942年在上海与同学组成"中国青年交响乐团"并参加演奏。1946年到延安任中央管弦乐团指挥和教师。1949年在北京担任中央歌剧院指挥。1953年起,作为著名指挥家阿诺索夫教授的研究生在前苏联莫斯科音乐学院指挥系学习,1957年秋回国,任中央乐团交响乐队首席指挥。1964年起逐渐停止交响乐演出,并中断出国演出达21年之久,“文革”结束后的1977年,为纪念贝多芬逝世150周年,他指挥了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影响遍及国内外。从此恢复了交响乐在大陆的演出。其指挥风格刚柔兼备,热情洋溢,极富艺术感染力。1985年开始恢复出国演出,曾去卢森堡、西班牙、德国、葡萄牙、加拿大、美国、前苏联及香港、澳门等地演出;曾指挥苏联国家交响乐团、列宁格勒交响乐团等著名交响乐团的演出;先后指挥了贺渌汀、马思聪、吴祖强、陈培勋等中国作曲家数十首交响乐作品的演出,并在国外演出《黄河大和唱》《山林之歌》等20余部中国作品,曾与国际著名演奏家奥依斯特拉赫、梅纽因、斯特恩、托泰里、马友友、尼古拉耶娃、施塔克曼及中国的傅聪、刘诗昆、沈湘、郭淑珍、胡坤、吕思清、薛伟等数十位音乐家合作演出;在中国大陆首演了世界名歌剧《蝴蝶夫人》。1985年任巴黎梅纽因小提琴国际比赛评委,1986年任莫斯科柴可夫斯基国际比赛大提琴评委;1980年被文化部授予指挥荣誉奖,1986年获得匈牙利李斯特奖章。1987年在北京“交响乐之春”大型音乐会上,指挥了800人的联合乐队,为规模最盛大的一次。1995年去台湾参加了二十世纪华人音乐经典作品的演出。李德伦一直致力于交响乐的普及与发展,曾在北京、天津、广州等20多个城市组织乐队训练演出,促进了一些地方如北京市、山东、内蒙乐队的建立及北京音乐厅、广州音乐厅的兴建。并到全国各地大学、工厂及机关团体举办“交响乐讲座”。 李德伦曾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交响乐团顾问,中央乐团艺术指导和常任指挥等职。2001年10月19日,李德伦病逝于北京,享年84岁。 杨静仁(1918-2001) 无产阶级革命家,民族工作和统一战线的卓越领导人。1918年出生,回族,甘肃兰州人。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中共兰州回民特别支部宣传委员。1941年到达延安,入陕北公学民族部学习,并担任第一班党支部书记。同年8月,中共中央派他到回民骑兵团任党代表和团政委。1945-1949年间,杨静仁历任陇东外情组副组长、中共西北局统战部民族科科长、机关游击队队长、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族委员会委员、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等职。 1949年3月,杨静仁被调到北平,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筹委会委员、筹委会党组干事会干事,具体分管民族代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并作为政协少数民族单位10人代表之一,参加了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随即参与筹建中央民委组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杨静仁历任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全国青联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四处处长、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厅主任。1954年任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和中央民族政策研究室副主任。1958年到宁夏调查宗教问题,发起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1960年初,带工作队到西藏协助西藏工委工作。同年9月,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党委第一书记、军区政委,西北局书记处书记。中共第十一、第十二和十三届中央委员。1978年3月,被任命为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后又兼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1980年9月,被任命为国务院副总理,主管民族和政法工作。1982年,担任中央统战部部长兼国家民委主任,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983年又当选为第六届全国政协副主席。1986年后,又连续当选为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2001年10月19日,杨静仁在北京病逝,享年84岁。 艺术天地 花儿 “花儿”是西北民歌的一种,据说由元曲演变而来。其旋律高亢豪放、悠扬婉转,富于浓郁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情趣,广泛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等地区的各民族群众中。回族群众也十分喜欢唱“花儿”。花儿会是“花儿”歌手们竞赛与交流的聚会,更是喜爱“花儿”的各民族群众的狂欢节。 山曲儿 流传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的民歌。源于西北花儿。清乾隆年间甘、陕一带的回族大批迁往新疆,因此"花儿"也随之流入昌吉。山曲儿基本上属于“河煌花儿”流派,多采用“河州大会”、“白牡丹令”、“孕马儿令”、“大眼睛令”等。词分两种,一种是“头角齐式”,民间称做“齐头齐尾”式,即每首四句,每句字数较整齐;一种是“折断腰式”,每首五句或六句,其中有四个长句,插一两个短句。歌词朴实、生动,曲调高亢、明快。 哇鸣 回族民间乐器。古代称为"埙"。流行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因它取材方便,制作简单,很受群众喜爱。琴身用黄胶泥捏成中空的扁豆形、鸡蛋形、牛头形,再用小榻扎几个小孔,一般是前四,后三,上边留一吹口,晒干即可。演奏技巧类似汉族的萧,按需要放孔、压孔。音量小,音域窄,只能吹奏简单的曲子。最近宁夏音乐界人士,在原来的基础上,研制出一种音量大、音域宽的哇鸣。 贤孝 曲艺的一种。流行干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表演者只有一人,自弹自唱。内容多为根据二十四孝中的故事编写的唱段,因此称为“贤孝”。主要唱腔有:月调(也称“月音”)、兴调、悲调、喉音、泪音等。 宴席曲 西北地区回族中广泛流行的一种自误性歌舞形式。回族人把办婚事叫做“有宴席”,因此婚礼上表演的歌舞通称为“宴席曲”。这种歌舞形式各地略有差异,但以载歌载舞的方式为数最多;也有只歌不舞或只舞而不歌的。宴席曲多以方阵队形对舞,其动作特点常与回族的劳动、生活、习俗相关联,由于回族歌曲常用凤凰、蝴蝶、牡丹、鸽子等雍容华贵的形象和羊羔、青草、甘泉等与本民族生活息息相关的事物起兴,所以舞时手臂动作多变的特点恰似蝴蝶飞舞、风凰展翅,动作秀而不拘,美而不俗;腿部柔韧地屈伸,似放牧人赶着关群在云中走,动作起伏稳重,柔中有韧、潇洒自如、头部碎摇和敏捷地摆动、眼神配合巧妙,这些都抒发了宴席中的喜庆欢快之情。 口弦 通称“口口”,是一种以吹奏口弦并伴以即兴表情动作的民间娱乐形式。口弦分两种:竹制长三寸,扯线发音;铁制长一寸半,拨钩发音。口弦两端亦可系上丝穗、珠子等坠饰。“口弦”主要流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西吉、海原、固原一带的回族妇女中间。她们往往用弹口弦来抒发自己的情感。有时妇女之间用口弦相互对弹,既像是对歌,又像是谈心。如在冬夜或夏令的黄昏,围暖或歇凉时,往往拨动口弦自然起舞,以抒发喜、怒、哀、乐之情。口弦的音调柔美深沉,节奏多变。有的欢乐明快,如“雀舌头”,似枝头鸟雀,欢噪晨晖;有的压抑沉郁,如“檐滴水”,似秋雨连绵,如泣如诉;有的朴实无华如驼铃在运货路上叮咚作响,等等。吹口弦时,可通过坐、站、走各种弹口弦的动作,上身的妩媚摇动、胯部的柔动、脚步的悠闲轻盈等来进行助兴表演。 名胜古迹 1、回族名胜古迹 广州怀圣寺光塔 广州市区的一座古老的伊斯兰教的清真寺内,有一座平地拔起圆筒状的高塔,名叫怀圣寺光塔,相传是阿拉伯著名传教士阿布·宛葛素来传教时建筑。塔高36.3米,塔身笔直光滑,无层无栏杆。塔脚南北各有一门,门内有螺旋形塔梯盘绕而上直通塔顶。光塔建筑风格具有阿拉伯民族的特点。它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作为中外文化交流源远流长的历史见证,这里一直吸引着众多的游客。 牛街清真寺 即牛街礼拜寺,在北京宣武区牛街。是北京规模最大、历史最久的清真寺,建于辽统和十四年(996年),明正统七年(1442年)重修,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时,又按原样进行大修。面积不大,但建筑集中对称,别具格局。主要建筑有礼拜殿、梆歌楼、望月楼、碑亭等。礼拜殿坐西朝东,由三个相连搭式屋顶和一座六角攒尖亭式建筑组成,左右衬以抱厦,古朴宏丽,给人以宽敞、肃穆之感。梆歌楼又名宣礼楼、唤醒楼,为重檐歇山方亭建筑,前身为宋元年间修建的经尊阁,元世祖时有两位阿拉伯"筛海"来寺传教,即在阁上藏经。望月楼平面呈六角形,是伊斯兰教寺庙中特有的建筑。此寺建筑上采用传统的木结构形式。但其细部带有浓厚的伊斯兰教建筑的装饰风格,如梁柱间用尖拱形、天花梁柱彩画用阿拉伯式图案等。寺内保存有一批重要文物和碑刻,其中元至元十七年(1280年)和二十年的两块阿拉伯文墓碑,以及在明弘治九年(1496年)用汉阿两种文字所刻的《赖赐礼拜寺记》碑,成为研究伊斯兰教历史的重要实物资料。 回回堂 位于江苏扬州市运河东岸。包括清代中期建立的清真寺和阿拉伯伊斯兰教传教士普哈丁的墓园。据碑刻记载,普哈丁是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第十六世裔孙。南宋时来中国传教,病逝后葬于今回回堂。墓为阿拉伯式建筑,砖构,平面方形,四角攒关式筒瓦顶。四面砖墙,每面各开一拱门。内上部为圆顶,墓在中央地下,地上有石筑墓顶,长方形叠石,四周刻《古兰经》,间以缠枝花图案。外壁门上嵌清雍正年间"西域普哈丁先贤之墓"石刻。在墓院人口通道内,立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普哈丁传记的石碑。还有南宋景炎年间和明代来扬州南门外发掘出的元代阿拉伯人墓碑八块,亦移放于此。这些都是中国人民与阿拉伯人民友好往来的历史文物。 松江清真寺 又称真教寺。在上海松江县松江镇缸甏行。为国内保存较古的一座伊斯兰教建筑。主体部分仍为原来结构,有邦克楼、礼拜殿、浴室、教长室和窑殿等。内室以迭涩组成穹形圆顶,为阿拉伯“拱拜尔”式建筑。礼拜殿面阔三间,结构为明代厅堂形式,柱础月梁均有明代特征。元代蒙古人南下时,兵士中多有回回,有的在松江定居,清真寺由元至正(1341-1368)年间蒙古人纳速剌丁创建。明永乐年间得以扩充,清顺治、康熙、同治年间几经重修扩建和整饰。为上海地区最早的一座清真寺。 成都清真寺 在四川成都市鼓楼南街,坐西向东。原建筑规模甚大,1941年邦克楼及木牌坊等圮毁。现在主要建筑为礼拜殿,长方形,深25.7米,宽11.7米,内置金柱二列,周围用双步廊,均为卷相式。屋顶为长方形的前后两端三重檐歇山式,从屋脊平面看乃一工字形,为此寺一大特点。房顶盖琉璃瓦,脊上安置鸱吻等瓦饰。殿内后部砌砖墙,其余三面装木格门。殿内第四间金柱处又装格门和天宫罩,将殿分为内外两部。顶棚天花绘卷草花卉。脊檩下题"乾隆七年"等字。从整个建筑看,应为清代所造。 东四清真寺 又名法明寺。因在北京东四而得名。初建于元至正六年(1356年),明正统十二年(1447年)重修,由当时任后库都督府都督同知穆斯林陈友创建。景泰元年(1450年)敕题为"清真寺",故有"官寺"之称。建筑华丽,有供礼拜的大殿、南北讲堂、水房、图书馆等,面积10000余平方米,颇具明代建筑特点,兼有阿拉伯建筑风格。大殿内金碧辉煌,雕梁画栋,三座拱门刻有《古兰经》经文,刻工精美。殿后的窑殿为无梁穹窿顶结构,院内树林葱笼,宁静肃穆。寺内文物图书荟萃,有明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原宣礼楼上的铜顶;万历七年(1579年)清真法明百字圣号碑,碑阳刻汉文,记叙穆罕默德事迹,碑阴为阿拉伯文,中间刻"理本无极"四字;还有各种版本的《古兰经》,其中一部元代手抄本,文字工整清秀,保存完好。现为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会址,也是穆斯林进行礼拜、聚礼和节日会礼的地方。 福州清真寺 福州唯一的伊斯兰教寺。在安泰桥下。据寺碑刻称,始建于唐贞观二年(628年)。按此地原为五代时闽王继鹏的太平官,后晋天福元年改为万寿院(佛教),元至正间站归伊斯兰教,改为清真寺。《闽都记》云:国朝初建,名"真教寺",俗呼"礼拜",色目人礼拜诵经于此。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毁于火,是年冬着手重建,越八年始落成。大殿单檐五脊顶,深广均五间,成正方形,为礼拜堂。前有华表,左右两庑为茶厅、房廊、厨舍等。现存大殿为1955年重建,改为工字形。寺内有永乐圣谕、嘉靖重建清真寺记等石碑。 清真大寺 在宁夏同心县旧城内。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现存规模较大、历史比较久远的一处伊斯兰教建筑。寺门朝北,门前有一座仿木结构的砖砌照壁,照壁中心有大幅砖雕,甚为精美。由门通过券洞,有台阶可以登上高达十米的台基。台基外表包砖;面积3500多平方米,上建礼拜段、宣礼楼、阿匐住房等。主体建筑礼拜殿坐西向东,是一座单檐歇山式顶的宏大建筑,面阔五间,进深九间,用20多根巨大的圆木支柱撑梁架,室内全用木板铺地。礼拜殿的右前例,有二重檐、四面坡式的亭式建筑唤醒楼。礼拜殿和唤醒楼将汉族传统的建筑艺术和伊斯兰教建筑艺术融为一体,体现了精湛的建筑技巧。相传该寺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从照壁、礼拜殿脊檩处墨书题记看,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和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曾两次重修。1936年8月,中国工农红军西征时,曾在此召开各界代表大会,成立了陕甘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纳家户清真寺 坐落在宁夏永宁县回民村落街心的纳家户清真寺也是历史悠久、规模较大的一处礼拜活动场所。早在明清时期,这里就是闻名遐迩的回族村庄。据《陕西通志》记载,当地纳姓回民是元代名宦赛典赤·瞻思丁的长子纳速拉丁的后裔。这座清真寺占地30余亩,呈长方形,有门楼、礼拜大殿、厢房和沐浴室等组成。殿堂内宽敞宏大,殿前有两株大槐树,每逢礼拜时辰则由阿訇在门楼上敲打木头梆子,呼唤村内穆斯林前来履行宗教功课,其声其景,常使宾客们感到庄严肃穆。 广州怀圣寺 俗称"光塔寺",又名"狮子寺"。与泉州圣友寺、杭州真教寺合称中国沿海伊斯兰教三大古寺。由主塔及寺院组成,古称"番塔",位于寺门右方,高55米。形如蜡烛。塔顶原置一金鸡,随风旋转,以测风向,入夜点火其上,以导归帆(明洪武二十五年七月被飓风吹落)。塔内有石阶,塔顶有宣礼楼。寺院在光塔左方,院内有望月楼、水房、东西长廊、礼拜大殿。始建年代尚无定论。 赛典赤·赡思丁纪念冢 赛典赤·赡思丁(1211-1279年)是元朝前期杰出的政治家。又名乌马儿,回族,原籍(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家族显赫(阿拉伯语"赛典赤"意即"尊贵的圣裔"),才学过人,颇受忽必烈重用。宪宗年间任燕京路总管时鼎力资助忽必烈平定云南。至元元年(1264年)出任陕西四川行省平章政事,为元军攻打南宋理财备战。在位三年,政绩卓然;至元十一年(1274年)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在滇五年,理顺机构,推广文治,改革陋俗,奖励农耕,兴修水利,并改善同安南、缅等邻国的关系。赛典赤·赡思丁治滇业绩,至今还在云南各族人民心中留存。其原墓在北郊马耳山的马家庵,今已无存。现纪念冢在云南昆明市拓东路五里多小学内,是1917年重修的方形石砌高冢。正面刻"元咸阳王赡思丁墓",左面刻《元史·赛典赤·赡思丁传》,右面刻《重修咸阳王陵记》,冢上有石刻屋檐盖板。 海瑞墓 位于广西海口市郊滨涯村。海瑞(1514-1587年),回族,字汝贤,号刚峰,祖籍福建,生于广东琼山(今海南海口)。嘉靖年间举人,授福建南屏县教谕。后升淳安知县、兴国知县,均赋徭、抑豪强、平冤狱,为官清正,有"海青天"和"南包公"之誉,是明代中叶著名的政治家,以刚直不阿和敢冒颜直谏而著称于后世。原墓为石砌,前立神道碑、石供器和石人、石狮、石来石马、功臣坊及亭园等建筑和文物。现存石碑及石狮、石羊、石马等石雕文物。 亦集乃清真寺遗址 元朝亦集乃城(今额济纳)清真寺,为内蒙古地区最早的清真寺。 呼和浩特清真大寺 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北门外。清乾隆年间,大批回族自新疆迁到呼和浩特,始建此规模宏大的礼拜寺。寺门西向,门额用阿拉伯文雕出寺名,并雕有各种图案装饰。寺内主要建筑为庄严肃穆的圣殿;殿后有讲堂、穆斯林浴室等。1933年回族人民捐资重修,并增建望月楼一座,平面六角形,高约15米,六角攒尖顶,内有梯道可以登楼,绮丽雅致,秀出云表。寺内藏有阿拉伯文《古兰经》30册,为珍贵的文献资料。 李贽故居 在福建泉州市南门万寿路159号。李蛰(1527-1602年),本名林载贽,回族,因其三世祖叔被官府所杀,遂改姓李;号卓吾、宏甫、百泉居士等,晋江(今福建省泉州市)人。他是明代杰出的思想家、史学家,思想启蒙运动的先驱。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举人,历任共城(今河南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刑部郎中、户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等。54岁起辞官游居湖北麻城龙潭湖等地讲学著书。李贽的思想具有很强的蔑视传统和权威、追求自由解放的性质,再加上他不屈不挠的个性,遂被当局加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入狱,旋即在狱中自刎。李蛰故居是一座普通民房,面宽三间。进深两间,但现前落只剩一间通道,后落两翼已塌,尚存正厅一间,宽6米,深9米,保持清末修葺时的建筑形式。清同治(1862-1874年)修理时,曾掘出李垫石质印章两颗,现一存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一存泉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 李卓吾墓 在北京通县城北大悲村。李卓吾(1527-1602年),名蛰,号宏甫,回族,泉州晋江(分属福建)人。明代思想家、文学家,著有《焚书》、《藏书》等书,因反对封建礼教和假道学,触犯朝廷,被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之罪下狱致死。友人马经纶将他收葬在通县北门外马氏庄迎福寺侧,1954年迁至今址。墓前立其好友焦(立)书"李卓吾先生墓"碑,碑阴有詹轸先于万历四十年(1612年)书《李卓要碑记》和《吊李卓吾先生墓二首》。 马哈只碑 明永乐三年(1405年),航海家郑和为其父马哈只在云南晋宁县昆阳城月山西坡上所立的墓碑。红砂石质,高1.6米,宽0.93米,额呈半圆形,上篆刻"故马公墓志铭",四周刻卷草纹饰,下为沙石角座。碑文是郑和第一次出使西洋前,请大学士李至刚在北京撰写,后带回家乡昆阳勒石立碑,至今字迹清晰可认。碑阴镌有:"马氏第二子太监郑和奉命于永乐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手祖家茔等祭扫追荐,至闰十二月十二日迺还记耳。"正碑两侧立有后人镌刻的《明史·郑和传》及郑和太宫墓志铭跋石碑各一通。现月山已辟为"郑和公园",园内建有郑和纪念亭。 齐齐哈尔清真寺 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建。是富有民族特色的砖木建筑。东西两寺并立,西寺毁坏较严重。东寺有大殿和窑殿。大殿宏伟壮观,装饰精美,砖刻花纹为鲤鱼卧莲图案,形象优美生动,还刻有阿拉伯文的《古兰经》圣训。窑殿有砖塔一座,顶端有金色的"风剥洞"宝葫芦,约2米多,葫芦顶上斜镶着象征伊斯兰教的月牙。 2、宁夏地区历史文物古迹与旅游景点 银川承天寺塔 俗称西塔,始建于1050年,是中国唯一有修建年代记载的西夏古塔。塔呈八角形,高64.5米,外观13层,内为11层。 须弥山石窟 中国最早开凿的石窟之一,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固原县西北55千米的须弥山东麓,现存有造像的有22窟,以北周造像最为精美。 西夏王陵 位于银川市西约30千米的贺兰山东麓,是西夏历代帝王陵墓所在地,被誉为"中国的金字塔"。陵区博大雄浑,包括9座西夏帝王陵园和200余座王公贵戚的陪葬墓。这一大片荒原建筑遗迹极富神秘色彩。 一百零八塔 是中国古塔建筑中仅有的大型塔群,属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位于青铜峡市峡口山黄河西岸向东的陡峭山坡上。塔群依山势而建,共有108座白塔。 银川海宝塔 位于银川市北郊,又称黑宝塔或赫宝塔;因其与银川市西的承天寺塔遥遥相对,又俗称北塔。相传始建于公元5世纪,东晋时为赫连勃勃所重修,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十六名塔之一和宁夏八景之一。塔身呈"亚"字形,外观11层,内实有9层。风格独特,北塔寺坐西朝东,主要建筑有山门,接引佛殿、大雄宝殿。整个寺院建筑风格古朴、明朗、粗犷,且塔内有木梯可躯干盘旋登至塔顶,一览"塞上江南"的大好风光。 贺兰山小滚钟口 距银川市区25千米,三面环山,山上建有多座古建筑,自然风光十分绚丽,"贺兰晴雪"被列为宁夏八景之一。 中卫高庙 始建于明代正统年间,曾经历代增修重修,清代分为保安寺和高庙两部分,是一座儒释道三教合一的寺庙,称"三教同源"。庙内建筑气势非凡,砖雕亦很精美。 银川南关清真大寺 宁夏新兴清真寺。带有阿拉伯建筑风格。主体建筑分为两层,上层为礼拜大殿,环墙有九扇通顶大窗,使殿内显得宽敞明亮,可容1300人同时礼拜。大殿底层是小礼拜殿,阿訇住房和男女沐浴室。大殿屋顶正中是饱满浑厚的绿色圆顶,圆顶之上有一弯新月高悬,屋顶四角还有四个小圆顶,互相映衬,协调均衡,融为一体。殿前还有两座方塔形宣礼楼和梅花形喷水池。造型独特,气势雄伟。 沙湖旅游区 位于宁夏平罗县境内的西大滩。融大漠雄浑与江南秀丽为一体,以自然景观为主体,“沙、水、苇、鸟、山”五大景源有机结合,构成独特的秀丽景观。沙湖现已成为远近闻名的观鸟胜地。 民族体育 回族视习武为“圣行”。回族民间流行的武术拳种、器械及体育活动主要有:查拳、教门弹腿(踏脚)、回回十八肘、汤瓶功、八极拳、八门拳、七势、心意六合拳、通备拳、马家拳、阿里剑、古兰健身术、护身拳、穆斯林八卦太极拳、白猿通臂拳以及环子锤、沙家枪、马家枪、河州棍、双刀、大刀、伸缩剑、古兰剑、燕尾剑、鱼尾剑、杆子鞭和铆球、木球、掷子、掼牛、方棋、斗鸡等。这些武术与体育项目有的源于中亚、阿拉伯地区,有些则学习和借鉴了中国传统武术,并形成了回族武术特色。 赶木球 回族传统娱乐项目之一。先在平地上挖若干小圆洞。洞口数要比人数少一个,洞的标准是直径20厘米,深20厘米。用一根20厘米长的短木棒当木球。比赛时,参加人数不限,每人手拿一米长的木棒,站在洞前,另一无坑人则用木棒赶球,尽力将球赶入洞内,守护洞口的人要用木棒阻拦,一旦木球被击入洞内,所有守洞的人要轮换洞位,这时赶木球的人乘机占领洞口,未抢到洞口的人就变为赶木球的人。以赶木球次数多的人为负。 爬木城 回族体育活动。以粗木杆制成一个长4米、高3米的木框,中以横木数根相间,如梯墙状,竖在地上固定好,称为“木城”。参加者在规定距离外快速奔向木城,以先攀到顶者为胜。 木球 回族传统体育项目。由清朝民间盛行的打卯球(即木卯钉)发展而来,后流行于回族群众中,形成了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运动。比赛场地和篮球场地一样大,两端各有一道宽100厘米,高80厘米的门。每场由甲乙两队参加,各队出5名队员,其中1名为守门员,另外4名运动员手里各拿一块60厘米长,上宽3厘米,下宽10厘米,厚2厘米的木板。运动员通过运球、传球等技术,避开对方的防守,用木板击球人门,球入门得分,以球入门多少分胜负。若得分相等,以点球形式决出胜负。全场比赛40分钟,分上、下两半场,中间休息5分钟。规则是双方队员击球时,击球板不得过膝,过膝则违例。如一队员用手和脚触击球或推、抱、拉、踢对方队员均为犯规,罚任意球。比赛中守门员在球区违例、防守队员两脚进入球门区、任何队员严重犯规,由对方在距球门5米处罚点球。 掷子 掷子也叫“扔石锁”、“举石锁”,回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掷子是用青石打制成古铜锁形状的石器,后由石质改为铸铁。演练掷子的动作有扔高、砍高、扔荷叶、接高、接荷叶,其名称为;支梁、扇梁子、砍跟斗、撤荷叶、嘴巴荷叶等。近年来又发展了一些新的动作。这项活动可锻炼身体的各部。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转接原《今源资讯》网浏览数13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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