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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孜别克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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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12-10 15:14作者:怡夫

乌孜别克族的先民由属印欧语系的伊兰人和南下的蒙古-突厥昔班尼汗国牧民混合而成。古代伊兰人主要生活在中亚细亚的锡尔河和阿姆河流域以及泽拉夫尚河流域,也称为河中地区。公元前2世纪,属于阿尔泰语系的突厥人部落开始陆续进入中亚细亚地区。随着交往的加深,当地土著的伊兰人部落受其影响,逐渐演变成操突厥语的人群。根据活动区域的不同,这部分人一直被称为突厥人、布哈拉人、费尔干纳人、花剌子模人、撒马尔罕人。乌孜别克族的名称,最早来源于公元14世纪时蒙古帝国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钦察)汗国的统治者苏丹·穆罕默德·乌孜别克汗,元史上称为“月即别”、“月祖伯”等。金帐汗国在乌孜别克汗的统治下,国势曾一度强盛,在当时被称为“乌孜别克汗国”。然而好景不长,从公元14世纪中叶开始,金帐汗国便因汗位之争而陷入了连年的战乱之中。到了公元15世纪,国困民乏的金帐汗国终于土崩瓦解。这时,作为金帐汗国组成部分的白帐汗国日益强盛起来,其统治范围内的农牧民被泛称为乌孜别克人。1451年,穆罕默德·昔班尼建立起了“昔班尼汗国”,当时生活在中亚细亚水泽地带和草原山林地带的突厥部落,就是组成昔班尼汗国的主要部落。15世纪末至16世纪初,昔班尼汗率领乌孜别克游牧民南下,通过多年征战,最终确立了在河中地带和费尔干纳河流域的统治地位。这样,南下的乌孜别克人与当地从事农业的土著人杂居在一起,开始了新的部落间的大融合。由于南下的乌孜别克人的语言与当地部落相同或近似,加之他们在政治、经济等领域的统治地位,从而促进了整个乌孜别克族的形成。

 中国乌孜别克族之形成。由于中亚细亚的河中地区与中国新疆毗邻相望,地理环境相似,经济文化互补性较强,所以很早以前,乌孜别克人的祖先们就从中亚迁入中国新疆地区。

14世纪时,金帐汗国与大元中央政府有大规模的商业往来。到了明朝(与北元)时期,双方的商业往来更趋繁荣,经常互派使者和官家商队。16世纪至17世纪,从布哈拉、撒马尔罕等地东来的中亚商人以中国新疆的叶尔羌为中转地,经营丝绸、茶叶、瓷器、皮张、大黄和各种土特产,有的还途经阿克苏、吐鲁番至肃州(今甘肃酒泉),将货物转销中国内地。在这段时期,来自中亚的一些商人开始留居新疆一些城市。
18世纪初,从中亚陆续迁入新疆定居的乌孜别克人日益增多,其居住地也由南疆扩展到了北疆。18世纪50年代,清政府在平定准噶尔统一新疆后,与以乌孜别克人为主的浩罕汗国、希瓦汗国、布哈拉汗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且一直友好往来了六七十年。这一时期,社会相对稳定,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从而也就从客观上为乌孜别克商人与中国新疆地区的贸易往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经商过程中,乌孜别克人足迹所到之处,形成了大小不同的居留地。他们长年累月往返于同一路线上,自然而然地形成了许多落脚点,有些商人还由于偶然原因不能够返回遥远的故乡,便滞留该地,置产安家,娶当地女子为妻,成为当地的居民。当时,乌孜别克人较集中地居住在喀什、噶尔、叶尔羌、阿克苏以及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奇台、木垒、英吉沙等地。19世纪中叶,乌孜别克人迁居新疆的除商人外,还有农牧民、手工业者、知识分子、宗教职业者和一些贫民。
19世纪70年代后期,浩罕、希瓦、布哈拉等汗国先后并入俄国。乌孜别克商人的贸易活动也被纳入沙皇俄国对中国新疆的贸易活动中。商业贸易也发展成为除长途贩运至新疆在“热斯太”(乌孜别克语音,意为“商业繁荣区”或“集市”,是经常性的商业区)上销售外,还开办了许多“洋行”。当时在乌鲁木齐、喀什、伊犁、塔城等地都有由乌孜别克商人开办的“洋行”。这种新的大规模的贸易方式必须具有完备的设施,定点经营,设立货场、客栈、货运运输及饲养业等,客观上为乌孜别克商人在新疆的定居创造了条件。随着这种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中亚细亚的乌孜别克劳动者也就陆续来到新疆参加以贸易为中心的各种劳务活动,久而久之便在新疆定居下来。这一时期,一些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乌孜别克知识分子,因不满沙皇俄国的黑暗统治,也辗转移居新疆。这类人人数虽然不多,但因其本身具有的社会影响力,所以也可以视为中国乌孜别克族来源的一个途径。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很长一段时期内,由于战争导致的社会动乱及中亚地区连续发生的自然灾害,致使一些居民逃避他乡或者移居国外。由于中国新疆地区已有乌孜别克人定居的历史基础,客观上存在着血缘上和社会方面的广泛联系,中亚细亚的部分乌孜别克人投亲靠友,来到新疆定居。以后,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正常往来一直延续至今。
到了20世纪30年代,迁入新疆的乌孜别克族也由商人扩大到社会的各个阶层。他们迁入新疆后,在当地民族的帮助下定居下来。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乌孜别克人主要从事商业、手工业或者从事教育、医疗、文艺等行业;而居住在农牧区的乌孜别克人则与维吾尔、哈萨克等兄弟民族一起,共同从事园艺业和农牧业生产。共同的生产生活实践,加深了各民族间的交往和了解,也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共同发展。

1938年,“新疆乌孜别克文化促进会”宣告成立,在促进乌孜别克族文化教育活动的同时,积极配合抗战宣传,并通过“乌孜别克-维吾尔协会”,把乌孜别克人民捐献的物资集中起来运往前方,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战争。

1945年,在“三区革命”最艰苦的时期,各族人民群众纷纷向临时革命政府捐献财物,仅1月14、15日两天,伊宁市的乌孜别克族人民就捐献了5000多只绵羊。许多乌孜别克族妇女还把自己的手镯、戒指、珍珠等贵重饰品在捐献大会上当场献出,极大地鼓舞了各族人民的斗志。
1951年4月,新疆省举行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乌孜别克族共有11位代表出席,他们直接参与讨论国家大事,表达了乌孜别克族人民热切向往社会主义新生活的共同愿望。1954年初,乌孜别克族人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次普选,推选出了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民代表。根据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在新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乌孜别克族代表。如当时的伊宁市,乌孜别克族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的4.5%,出席伊宁有关区、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21人,占代表总数的5.4%。
1954年3-9月,新疆先后成立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由于乌孜别克族人口少,居住分散,所以没有条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但是在自治区及地、州、县(市)中,乌孜别克族人民同实行自治的新疆各民族一样,享有充分而平等的民主权利,共同管理本地区的地方性事务,一些乌孜别克族人还担当了各级领导职务。
1987年7月2日,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的大南沟成立了乌孜别克民族乡,这是全国惟一的乌孜别克族民族乡。该乡位于东段天山北支——博格达山脚下,这里水源充足,牧草茂盛,发展畜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显示,1990年,全乡共有346户,2383人,其中乌孜别克族612人,哈萨克族1544人,汉族152人,维吾尔族38人,塔塔尔族37人,乡长由乌孜别克族人担任,11名乡干部中共有5名乌孜别克族。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畜牧业以养殖绵羊为主,兼养牛、马等。全乡共有耕地1500多亩,从事农业的人口为600多人。改革开放以来,乌孜别克民族乡在大力发展畜牧业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起以畜产品为原料的深加工工业(资料来源:郝文明、王铁志主编,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中心编《中国民族》,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概况

乌孜别克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现代乌孜别克人主要生活在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阿富汗等国家和我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国乌孜别克族总人口目前有15,000余人(1990年统计时为14,763人),主要分布在北疆的乌鲁木齐、伊宁、木垒、奇台、塔城和南疆的喀什、和田、莎车、叶城等县、市,其中以伊宁居多。
乌孜别克族的名称,来源于14世纪(蒙古帝国四大汗国之一)的金帐汗国乌孜别克汗。乌孜别克的意思是“自己的领袖”。
乌孜别克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其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使用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由于长期与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杂居,所以大部分乌孜别克族人都用维吾尔文或哈萨克文。乌孜别克族的文化教育水平较高,很多人从事文化教育工作。
乌孜别克族信仰伊斯兰教。风俗习惯、衣食起居等和维吾尔族大致相同,他们和维吾尔族、塔塔尔族有联姻的传统。
由于经商需要,乌孜别克族大多居住在城镇。他们的房屋式样繁多,但一般是平顶的长方形上房,顶楼呈圆形的称“阿瓦”。他们的房屋墙壁较厚,砌有各种形状的壁龛,用以放置杯碗等物及装饰物,取暖多用壁炉。乌孜别克族人还有在大门口和每一间房子的门口挂布帘的习惯。
乌孜别克族的服饰以男女都戴各式小花帽为特色。小花帽有花、素两种,是用灯芯绒或黑绒制作的。妇女喜欢穿丝绸制作的连衣裙,老年妇女的连衣裙较为宽大、褶多,颜色简朴;妇女喜欢戴耳环、戒指、项链等多种首饰。男子内穿丝绸或布料的长袖衬衣,外穿斜领右开襟很长的长袍,长袍无扣,用三角绣花腰带束系;一般青年人的腰带颜色鲜艳,老年人的腰带较为素洁。
乌孜别克族人的饮食丰富多彩,多吃羊、牛、马肉及其乳制品。一日三餐都离不开馕和奶茶,喜欢吃“库尔达克”(洋芋炖肉)和蜂蜜、糖浆。“纳仁”是乌孜别克族最具民族风味的食品,烹调时将切碎的熟肉和葱头、酸奶搅拌在一起,浇以肉汁,用胡椒调味,以手抓食,是用以待客的珍贵食品。他们喜用红茶和茯茶,也喝马、牛、羊奶。

乌孜别克族对养育子女特别重视,孩子出生时,要举行隆重仪式,请知识渊博有名望的长者起名,并在孩子出生第11天大宴宾客以示祝福,在出生40天时还要举行“洗礼”。这一天,他们把孩子放在由清真寺取来的装有一把土、一枚金首饰的大澡盆里,让亲友、邻居家请来的40个小孩儿陪着婴儿,用木勺舀水淋在头上,边淋边祝福孩子健康幸福、前程似锦,把无限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
乌孜别克族青年选择对象时要征得父母的同意,定婚要经过说亲、送定亲礼、女方家长回访和商议婚礼日期等过程。婚礼一般需要举行四天,婚礼仪式在女方家里举行,由阿訇主持婚礼。
乌孜别克族注重礼节,尊重长者,说话行路均让长者在先。骑马外出时若二人同行,则长者在前,幼者在后;男在前女在后。男人相遇,手放胸前鞠躬后握手;妇女相见,手放胸前鞠躬后可拥抱。
乌孜别克族热情好客。他们常用抓饭招待客人,客人至少要吃一点,否则被认为是对主人的不恭。

乌孜别克族人能歌善舞。民族乐器主要有“独它尔”和“弹布尔”以及音色相当优美的“斜格乃琴”。民间音乐曲调婉转动听。舞蹈以动作轻巧、富于变化而闻名。另外,乌孜别克族刺绣工艺也很精美细致,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

1951年4月,新疆省(当时称省)举行第一届各族各界代表会议,乌孜别克族共有11位代表出席,他们直接参与讨论国家大事,表达了乌孜别克族人民热切向往社会主义新生活的共同愿望。1954年初,乌孜别克族人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次普选,推选出了代表自己意愿的人民代表。根据共和国选举法规定,在新疆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均有一定数量的乌孜别克族代表。
1954年3-9月,新疆先后成立5个自治州、6个自治县,1955年10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由于乌孜别克族人口少,居住分散,所以没有条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但是在自治区及地、州、县(市)中,乌孜别克族人民同实行自治的新疆各民族一样,享有充分而平等的民主权利,共同管理本地区的地方性事务,一些乌孜别克族人还担当了各级领导职务。
1987年7月2日,在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境内的大南沟成立了乌孜别克民族乡,这是全国惟一的乌孜别克族民族乡。该乡位于东段天山北支--博格达山脚下,这里水源充足,牧草茂盛,发展畜牧业的条件得天独厚。据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资料显示,1990年,全乡共有346户,2383人,其中乌孜别克族612人,哈萨克族1544人,汉族152人,维吾尔族38人,塔塔尔族37人,乡长由乌孜别克族人担任,11名乡干部中共有5名乌孜别克族。大南沟乌孜别克民族乡以畜牧业为主,兼营农业。畜牧业以养殖绵羊为主,兼养牛、马等。全乡共有耕地1500多亩,从事农业的人口为600多人。近年来,乌孜别克民族乡民族刺绣厂和以制作毡房、马鞍、家具等民族特需品为主的家庭多种经营业效益日渐可观。

语言文字

乌孜别克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其语言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西匈语支,与维吾尔语、塔塔尔语十分接近。乌孜别克文是一种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的拼音文字。现新疆乌孜别克族基本通用维吾尔文或哈萨克文。
乌孜别克族口头文学非常丰富。民间文学在乌孜别克族文学中占有重要地位。乌孜别克族的民间文学包括谚语、格言、传说、故事、民歌和叙事长诗等。
乌孜别克族人民善于用比喻来明辨是非,阐明事理。19世纪上半叶,乌孜别克族进步诗人穆汗默德·谢里甫(笔名吉勒哈里)以犀利的笔锋,揭露了大量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在他创作的一系列寓言诗中,以《母驼和羔羊》、《猴子和木匠》、《乌龟和蝎子》等最为著名。
在乌孜别克族的民间故事中,阿凡提与阿尔达尔考沙是广为传颂的人物。在劳动人民眼里,他们是正义和智慧的化身,是穷苦大众的代言人。他们用幽默、诙谐、形象的语言,对统治阶级进行了无情的讽刺和嘲弄,揭露了统治阶级的昏庸和残暴,体现了广大乌孜别克族劳动者不畏强暴,敢于同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英勇抗争的精神。
乌孜别克族的诗歌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两种。叙事诗大多篇幅较长,情节完整,所叙述的故事首尾呼应,前后衔接,常常以一根主线贯串全篇,不但读起来顺畅自然,而且脉络清晰。
乌孜别克短诗称作“柔巴依”。篇幅短小,用字精练,侧重阐述某一事理。“穆赛代诗”是短诗的一种形式,即六行诗。这种诗节数不限,每节六行,多用复韵,艺术感染力颇强。此外还有一种诗体叫“帕而且”,即片断诗。这种诗体句子短小,常把表示相近或类似形象的词铺排在一起,节奏急骤,一泻而下,常用以表现急切的情绪。
作家文学的产生,把乌孜别克文学推向了新的高峰,对形成和巩固乌孜别克文学语言产生了巨大影响。文学作品的艺术形式,如格律诗注重轻重音、声韵、韵脚、复韵等,诗句流畅而朗朗上口

宗教信仰

公元8世纪之前,中亚居民普遍信仰火教、摩尼教和萨满教。公元8世纪到9世纪,随着伊斯兰教在中亚地区影响的日益增强,中亚突厥化的居民开始皈依伊斯兰教。《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在穆斯林群众的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中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与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塔塔尔等新疆其他民族一样,乌孜别克族也是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公元18世纪,自从越来越多的乌孜别克族人定居我国新疆后,乌孜别克族人民便在喀什、莎车、伊犁、奇台等地捐献建造了一些较大的清真寺。这些清真寺是当地伊斯兰教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各类宗教职业者是伊斯兰教活动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如阿訇、毛拉、卡孜、阿拉木、伊麻木、买曾等。在由乌孜别克族捐献建造的清真寺和乌孜别克族群众相对集中地区的清真寺内,都有为数不等的乌孜别克族的各种宗教职业者。
乌孜别克族自称穆斯林,有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使者、信经典、信天仙、信死后复活、信前定。为了体现上述六大信仰,平时必须坚持五项基本功课,即念、礼、斋、课、朝。这五项功课,也就是作为伊斯兰教礼仪基石的五项基本义务。

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世界性的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现在,全世界信仰伊斯兰教的人口已达13亿多,约占全球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以上。
伊斯兰教是讲求真理的宗教,其教义包罗万象。它的本质是教人分清真假,鉴别善恶,兴利抑害;其核心是教化人们归信真主,诚信它是宇宙及人类的创造者与抚育者。切实履行真主降示的一切命禁事项及宗教规范制度,使人们藉此获得真主赐予的吉庆和幸福。

《古兰经》

《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它是先知穆罕默德在23年的传教过程中针对遇到的各种具体情况由哲伯伊勒天使陆续降示给他后宣布的“安拉启示”的汇集。“古兰”一词系阿拉伯语的音译,意为“宣读”、“诵读”或“读物”。中国旧译为《古尔阿尼》、《可兰经》、《古兰真经》、《宝命真经》等。中世纪伊斯兰经注学家常以“克塔布”(书、读本)、“启示”、“迪克尔”(赞念)、“真理”、“光”、“智慧”等来称呼。它是伊斯兰教信仰和教义的最高准则,是伊斯兰教法的渊源和立法的首要依据,是穆斯林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和道德行为的准绳,也是伊斯兰教各学科和各派学说赖以建立的理论基础。

饮食文化

由于信仰伊斯兰教,乌孜别克族忌食猪、狗、驴、骡肉等,喜食牛、羊、马肉及其乳制品。一日三餐几乎离不开馕和奶茶。
馕是主食,做法与内地的烤烧饼相似,是用面粉加淡盐水稍稍发酵后烤制而成。在面内可加入牛奶、清油、羊油或酥油,外脆内软,称为油馕。此外还有肉馕、窝窝馕、片馕等。
奶茶是乌孜别克族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料,其制作方法是:将茶水置于铜壶或铝锅内烧开,加入牛奶边煮边搅拌,待茶乳完全交融后,再加入适量食盐即成。奶茶具有驱寒、生津、止渴、化食的作用,不但可口,而且营养丰富,四季均可饮用。
抓饭(泊络)是乌孜别克族最基本的一种主食,用料除大米外,有清油、羊肉、胡萝卜、洋葱、盐、西红柿、木瓜、葡萄干、杏干等。做法是先将羊肉剁成小块用清油煎炸,然后放入洋葱和胡萝卜在锅内炒,放盐加水,约20分钟后将泡好的大米放入锅内,不要搅动,焖约30分钟。这样做出来的抓饭油而不腻,富有营养。根据用料的不同,乌孜别克族的抓饭又可分为费尔干纳式、梧尤提马式、布哈拉式、坡苏提都米摆式等不同的种类。除抓饭外,乌孜别克族常吃的食品还有“库尔达克”(土豆炖肉)、“尼沙拉”(用蛋清和白糖做成的食品)、抓肉、烤肉、烤包子、拉条子、大米绿豆汤、米肠子、面柿子等。餐前主人先拿来精工细做的洗手壶和接水盆让客人依次洗手,然后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食。抓饭也有不放肉而放葡萄干等干果的,俗称甜抓饭或素抓饭。
“纳仁”饭由羊肉、面粉、皮芽孜为原料。做法是先将煮熟的肉切碎,盛在盘中,再加上皮芽孜,洒胡椒和酸奶,搅拌混合,浇肉汤即成。据说这是最珍贵的食物,一般只在节日或请客时才做。
根据乌孜别克族的传统习俗,用餐时,长者居上座,幼者居下座。吃饭时严禁脱帽,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咳嗽、擤鼻涕或者大声说话。否则会被认为没有礼貌。

传统节日

同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乌孜别克族的主要节日均与伊斯兰教密切相关,主要有“圣纪节”、“肉孜节”、“古尔邦节”等,后两个节日尤为隆重。
圣纪节是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通常在伊斯兰教教历的三月十二日举行,俗称“圣会”。节日活动包括颂经、赞圣、讲述穆罕默德的历史等。
肉孜节又叫“开斋节”、“尔德节”。根据伊斯兰教的规定,每年教历九月为斋月。斋月期间,要求信徒们做到清性寡欲,成年人只能在日出以前和日落以后进餐,白天禁止饮食。小孩、老弱病人和孕妇可以不封斋。满一个月后,为庆祝信徒们圆满地完成了功课,在教历的十月一日举行开斋仪式。节日的前几天,乌孜别克族人往往要打扫卫生,制作各种油炸食品和糕点,以款待宾客。节日那天,人们普遍要洗澡、理发、穿新衣,然后到清真寺做节日礼拜。礼拜结束后,就可以走乡串户,向亲戚朋友拜年祝贺,与左邻右舍互致问候,共度节日。在欢庆节日期间,常常举行群众性的文艺演出活动。按照伊斯兰教教历,每年为354天,比公历少11天左右,故斋月和斋期每年均不相同,大约每31年循环一次。
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时间为肉孜节后70天,即教历十二月十日。节日期间,家家户户都收拾得干干净净并宰牛杀羊,以备待客或馈赠用。古尔邦节这天一大早,成年男子都必须到礼拜寺做礼拜,礼拜结束后,即可回家过节。古尔邦节一般过三天,有时也可以持续长达半个月之久。节日期间,还常举行舞会和各种娱乐活动,气氛欢乐异常。

风俗习惯

服饰

乌孜别克族男子一般穿长衫,并有花纹,样式类似维吾尔族的“袷袢”,乌孜别克族称之为“托尼”。无钮扣,无斜领,右衽有的带有花纹,长及膝盖。腰间以各种绸缎、花布绣织而成的三角形绣花腰带。青年妇女多穿连衣裙,称“魁依纳克”,宽大多(幅)褶,不束腰,也有穿各式短装者,颜色艳丽。无论男女习惯穿皮靴。高筒绣花女皮靴“艾特克”堪称乌孜别克族精湛的手工艺品。妇女不论老幼都留有发辫,爱戴耳环、耳坠等装饰物品。
乌孜别克人都爱戴各式小帽,其中“托斯花帽”较为有名,绣有白色巴旦木图案,白花黑底,古朴大方。“塔什干花帽”则色彩对比强烈,火红闪耀,如盛开的花丛。青年男子一般喜戴红色小帽,老年男子多戴深绿色小帽。妇女除戴小帽外,也围方头巾。按其宗教习惯,妇女出门必须穿斗篷,头戴面纱。
随着时代的发展,乌孜别克族服饰日趋现代化。

住房

乌孜别克族的房屋建筑大致都带有一定的中亚细亚传统风格。其住房一般为土木结构,自成庭院,房屋一般高大宽敞,土墙很厚,一般在1米左右,四面用砖打底或包裹,平顶稍斜,有的在顶上覆盖铁皮以防漏雨渗雪。伊犁地区的乌孜别克族住房一般有延伸的廊檐,夏季可在檐下吃饭、会客,冬季可避风寒。南疆的乌孜别克族住房一般在室内墙上挖壁龛,用雕花石膏镶砌各种图案,可存放用具,放一些小摆设,室内的柱子上刻有各种图案。冬季一般用壁炉取暖。各家多在庭院里搭葡萄架。乌孜别克牧民们夏、春、秋多住毡房(又叫蒙古包),冬季则多住固定土屋或木房。

婚姻

按照传统习惯,哥哥未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出嫁前,弟弟不能娶妻。通婚范围大多限制在族内,但长期以来,南疆的乌孜别克族由于同维吾尔族在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所以与维吾尔族通婚不受限制。在北疆,由于同样原因,乌孜别克族也同哈萨克、塔塔尔、柯尔克孜等族通婚。
按照传统习惯,在订婚前,男方要多次请人到女方家提亲。在女方同意之后,男女双方都要请亲友吃饭,商定婚期。在未结婚之前,如遇节日,男方要给女方送礼,包括布料、食物及日常用品等。在吉日的前数天,男方还要给女方送礼。在吉日前一天,新郎父母均到新郎家中与新娘父母共同确定邀请客人名单。然后,发散请贴。吉日所用一切开支均由男方承担。
结婚仪式在女家举行,双方父母出面招待。先吃抓饭,然后男方父母向亲友表示感谢,并请亲友为新郎新娘祝福。在吉日的下午,新郎的妹妹等也来新娘家。在她们进门时,女方要铺“巴炎达孜”(一块长布),并将糖果分给她们所带的孩子。吃饭后,分别被领到所准备的房间。晚上举行结婚典礼,仪式按伊斯兰教规进行。在举行仪式的前一时刻,媒人要向双方父母协商"讨休钱"。结婚仪式完毕后,新娘去婆家。
婚后第二天,新娘主办“吉尔克派克”(联欢会),再过一、二天,新娘的父母举行“恰利拉尔”,即请新郎及其父母亲友等人做客。入席均按长幼分坐,并向新郎与来客分别赠送礼物;新郎的父母为表示答谢,也举行“恰利拉尔”,请新娘的父母亲友做客。至此,结婚仪式才告完成。在此过程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请新娘”是由新郎的亲友将新娘请去做客。“搬新娘”是新郎的亲友将新娘叫回家中,新郎要带礼物前去,请求将新娘“放回”。新娘则抱着母亲哭,表示不分离,父亲则为女儿祈祷。然后,由老年妇女或新娘的嫂嫂等人护送新娘回婆家。当新娘回来时,要在院中生起一堆火,新娘绕火堆一周,踏着铺在门前的白布进屋。在此时刻,撒水果糖及小食品,表示恭喜新娘返回。然后,送新娘的客人返回,只留下年长和有威望的妇女,次日返回。
乌孜别克族非常重视婚姻的稳定性,一旦缔结婚约,如果非离不可,又是男方主动提出来的,女方可带走自己的嫁妆和其他用品,取得原协商好的“讨休钱”才离开。若要复婚,仍要举行一定的仪式。离婚后妇女要经过一百天的“待候期”,目的是察看她是否怀孕,待候期后则可改嫁。
乌孜别克族的家庭一般多是父母、兄弟分居,虽然也有祖孙三代居住在一起的,但为数极少。他们视家庭为神圣的社会团体。父亲是家庭的户主,负责子女的教育和成家立业等,而子女则须尊重父母,孝敬长辈,否则就会受到人们的不屑和鄙视。

育俗

乌孜别克族妇女生育时,丈夫不能进入产房;产妇在七天内不得外出。谁家生了小孩,都要向亲友报喜,亲友一定要备礼相送;在产后的第二天给婴儿命名,一般是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给孩子命名,或请阿訇命名。近年来,由父母命名的逐渐多起来。产后十一天要宴请亲友,亲友向婴儿送礼物,母亲把婴儿抱出,放入摇篮。四十天后,给孩子行“洗礼”(洗澡),先由父母将一个金镯子或金戒指放在一个盆里,来祝贺的亲友都要向盆里倒一点水,然后,母亲把孩子抱入盆中进行淋浴。至此,产妇即可出门参加劳动和活动。

葬仪

乌孜别克族的丧葬仪式严格按照伊斯兰教规举行,一般实行土葬。人死后,要马上告知所有亲友。参加丧礼的男人在腰间扎一白带,妇女在头上扎一白带。阿訇为死者诵经时,妇女围“埋体”哭泣,男的一律在户外。为死者净身必须是同性别者。埋葬后,在净体的地方放一个花盆,点一盏长命灯。从这时起,此屋便不再住人。死者被安葬后,子女要在7天后方可脱孝。亲属们要在一年当中举行四次较大的哀悼仪式。一是死者死后的第3天,称为“三乃孜尔”;二是死者死后第7天,称为“七乃孜尔”;第三次为40天祭日;第四次是周年祭礼,规模最大。
有的还在周年内的每个“主麻日”做小型“乃孜尔”。如果是丈夫去世,在周年内,妻子要头扎白布并不能外出做客,也不能应邀参加别人的婚礼。周年后则无此禁。以后逢年过节要举办悼念仪式,以示对亲人的思念。

禁忌

乌孜别克族的禁忌很多。与新疆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一样,忌食猪、狗、驴、骡肉等。饭前饭后必须洗手,用毛巾擦干,不能乱甩。家中只有壮年妇女一人时,忌外人进家。大庭广众下不能赤膊,更不能穿短裤。乌孜别克族特别注重饮水水源的清洁卫生。

艺术天地

乌孜别克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在乌孜别克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音乐、舞蹈占有重要地位。他们常常自发性地举办歌舞聚会,称“麦西来甫”。

乌孜别克族的民间歌曲可分为抒情曲和歌舞曲两大类。抒情曲结构庞大,如《木那佳提》等。歌舞曲一般结构短小、素材集中,如《黑眉毛的姑娘》等。

乌孜别克族的舞蹈以优美轻快、多变著称,传统的手鼓舞具有十分别致的风格,引人入胜。乌孜别克族的舞蹈以优美轻快、多变、节奏感强著称。以单人舞居多,快速旋转时双臂动作均在腰部以上,舞姿舒展、爽朗。传统的手鼓舞以手鼓伴奏,节奏明快,如空谷荡音,风格别致,引人入胜。 而"巴斜"舞蹈风格尤为特殊,抖手、转手、晃手、弹指的运用最具特色。另外,富有弹性的挺胸以及不断变化的眼神,也构成了乌孜别克舞蹈的特殊语汇。

乌孜别克族的器乐种类很多,大都为弹拨乐器和打击乐器,其中三角形的“斜格乃”琴,音色优美动人;还有“独他尔”、“热瓦甫”、“坦布尔”和手鼓等,除“坦布尔”在构造上和维吾尔族乐器略有差别外,其余乐器在构造、演奏技巧和音响效果方面与维吾尔族乐器基本相同。

乌孜别克族的许多作曲家同时又是演唱家。著名歌手有鲁兹江、穆赫依丁·霍加、卡米勒江等人。乌孜别克舞蹈家兼编导莎拉买提·阿里木在新中国的舞蹈界堪称一秀。她的表演热情奔放,舒展大方,欢腾轻快,极具南疆地区独特的艺术风格。她创作的乌孜别克女子独舞《心花怒放》、《铃铛舞》和男子独舞《瓜田新欢》、《手鼓舞》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她还创作了如塔吉克舞《婚礼舞》、维吾尔舞《木夏乌拉克》、《纺织女工》、《采雪莲》、《前哨擒敌》等优秀的其他民族舞蹈。在她创作的100多个舞蹈作品中有18个在全国和自治区文艺汇演中获奖。

体育娱乐

乌孜别克族的民间体育活动多在传统民族节日里举行,有时也在百花盛开、阳光明媚的节假日里举行。由于长期和其他兄弟民族杂居相处,乌孜别克族的民间体育与维吾尔、哈萨克族大体相同,喜好赛马、叼羊、摔跤等活动,这些活动既具有自己的民族特色,又具有广泛的群众性。  

赛马

在乌孜别克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中,马被视为力量和速度的象征,备受乌孜别克族人民的喜爱。赛马项目分男子和女子,运动员年龄不限,骑手多为少年男子。参加比赛的马匹,几个月前就要进行挑选和训练。赛马场一般为平坦的大草场,原为直线跑,后改为环形,赛程一般10-30千米。
赛前,领队带领骑手绕场两周,同观众见面。骑手们头戴花帽,或者裹上蓝色的或粉红色的丝绸头帕,左手引缰,右手执鞭,显得精神抖擞。参赛马匹不具马鞍,经骑手精心打扮,额头翘起"朝天辫",鬃毛编成辫子,扎上鲜艳的绸带,马尾打结卷起。这时的赛马场上,匹匹赛马毛色油亮,打着响鼻,急不可待,跃跃欲试,更增添了赛场热烈而紧张的气氛。绕场完毕,人马一字形排列于起跑线上,随着裁判的一声令下,群马如箭离弦,风驰电掣。骑手们纵马扬鞭,你追我赶。观众们大声喝彩,声震原野。当一匹匹赛马疾驰之时,骑手们低伏马背,一面扬鞭催马,一面娴熟地揩试着奔马眼帘周围的汗水,因为汗水流进马眼里会直接影响马的速度。这极为壮观的场面,常使人山人海似的观众欢呼跳跃,助威的呐喊声如大海潮涌。比赛结束后,取得名次的骑手依次排列于指挥台前受奖,享有很高的荣誉。

摔跤

乌孜别克族摔跤历史悠久,相沿成习,逐渐发展成为群众性的民间体育节目。大凡众人聚在一起,只要有比较松软的土地,就可摆开架势摔上几跤。摔跤时不分体重级别,有时一跤定胜负,有时则施行三跤两胜制。凡有伤害对方的动作都算犯规。

击木

击木又叫“嘎里特克”,是俄语借词。这一比赛活动最早由塔塔尔人于1851年从俄国引进到伊宁。因为它对场地和器具的要求简单,又有利于增强臂力,培养目测力和判断力,所以很快就在伊宁地区普及起来。到了近代,逐渐成为乌孜别克族群众最喜爱的运动项目之一。比赛的器具分小木柱和击木棒,都用木制成。小木柱长18厘米,直径约5厘米,共10根,每队5根。击木棒长约80厘米,一头直径约7厘米,一头直径约5厘米。每两根击木棒编一个号,每个队员配备两根同号棒。比赛场地长22米,宽6米。场地正中划一中线连接两条边,中线两边隔1.5米各划一条平行线作为起步线。场地两底线中心点上各划3米见方的区域作摆木区,摆木区平行于中线的一条边线叫初次进攻线。比赛分甲乙两队进行,每队人数相等,可以单数,也可以双数。比赛开始后,甲方队员依次从乙方摆木区初击线后面向本方摆木区内摆成圆形的小木柱掷击。掷击时,只要将任何一个小木柱击出摆木区外,即可移至中线处继续掷击,直至将其余小木柱击出摆木区外,然后,再另摆一个图形,再从初击线处开始掷击,先击完所商定的某一种图形的队或人为胜者。如果先击的一队首先掷击完小木柱,后击的一队在最后一轮中也紧接着击完小木柱,则判所剩掷击棒多者为获胜者。

叼羊

叼羊是乌孜别克族青年男子普遍参加的民间体育娱乐活动,传说叼羊活动起源于中世纪。当时,突厥各部落主要从事游牧业,而狼是牲畜的死敌,因此,牧民们对狼特别仇视,他们一旦猎获了狼,便将狼驮于马背上奔跑,大家一拥而上,争相抢夺,以此开心娱乐。后来发展成一种专门的娱乐形式,并由叼狼改变为叼山羊或叼山羊羔的群众性娱乐活动。叼羊是一种激烈的马上活动,是一场力量和勇气的较量,是比赛马和骑术的一项活动,多在节日和喜庆集会时举行。叼羊多在平坦开阔的大草地上举行,分为个人和集体两种比赛形式。习惯认为,吃了被叼的羊肉,能除病免灾,而且会交好运。乌孜别克人民把叼羊看成是祈求幸福的仪式。他们认为,如果叼到羊的人把羊扔到谁家的门口,就表示给谁家送喜讯来了,这家的主人就得给叼羊的人和马披红戴花,热情招待。如果是在婚礼时叼羊,那就更有风趣了。太阳刚升上东方,参加婚礼的人就穿着鲜艳的民族服装走出毡房,聚会在广阔的草原上。大家都到齐后,新郎和新娘从主婚人手里接过宰好的肥羊送到人群中心,随着新郎的一声长啸,叼羊活动就开始了。刹那间,骑手们分成两方,激烈争抢。只见他们时散时聚,左右驰骋,角逐得难分难解,直到黄昏才住手。这时,草场四周围观的人鼓掌庆贺,胜利者高举夺得的羊,向人们挥手致意。举行婚礼的人家会高兴地宴请大家欢乐通宵,尽兴方散。

(根据网络资料整理,转接原《今源资讯》网浏览数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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